第三卷——看,那个少年在装逼 第4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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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未修改,请勿阅读)

    不过现实终究是现实,萧绯颜发现她好像没有金手指,双手环抱着胸,等等,我发现了什么啊啊啊,又摸了摸脖子,ohmygod她该不会是人妖吧,不要吓我,把全身上下都看了一遍“咦!

    ”萧绯颜发现她的食指有个戒指,就是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但是总是有一种沧桑的,古朴大气之感。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哇哈哈哈哈,难道,她萧绯颜也要走上人生巅峰了吗?想想就美美的,不过这个金手指要怎么开启呢?好像是意念一动就能进去了,

    可是谁能来告诉她一下,为什么进不去啊啊啊?难道是要滴血认主吗?萧绯颜看了看地上尖尖的小石子闭了闭眼睛,然后似乎坚定了某种……之后,张开眼睛把地上那尖尖的小石子捡了起来,狠心往手指上一划。妈呀好痛ヾ(≧O≦)〃嗷~,没有人知道她最怕的就是痛!!

    手指上浮现了鲜血,萧绯颜赶紧照着中的步骤把沾着鲜血的手指对着那个戒指的上一滴鲜血滴落在了戒指上,你一秒两秒三秒……十秒……五分钟,十分钟……半小时,此时的萧绯颜真的很想爆粗口,“我靠靠靠,你大爷,逗我呢!”从拥有金手指的,欣喜然后,然后想像中的狂喜,后的失落,最后的愤怒。

    明显的表示了萧绯颜现在的心情非常的糟糕,她决定去发泄一下,“咕~咕~咕~”这是什么声音?萧绯颜环视了一下四周,没有看见什么可疑的东西或人物“咕~咕~咕~额头落下三条黑线|||?_?好像是她的……餐铃响了,萧绯颜这时才想起来,被困了一天,又受了鞭打,然后大中午又跑了出来,力气都用光了,现在放松了才觉得饿“算了,还是先去找点吃的吧。”萧绯颜无奈地叹道。

    离开了大树底下,萧绯颜漫无目的的往前走,走到一条小溪边,萧绯颜两眼放光的盯着水面,看了一会儿摇摇头,走到了小溪旁,要盯着水面看了看“哎!这么清澈的小溪竟然没有鱼”算了,只能去抓个野兔野鸡之类的了。

    旁边的灌木丛中稀稀疏疏的声音传来,萧绯颜拨障碍物,看见一……颗‘蛋’之所以不确定是因为那颗‘蛋’……在动,萧绯颜暗暗打量了一会,突然爆了句粗口,“我靠!蛋成精了”缓缓走过去,把地上的‘蛋’捡起来,又打量了一会儿,但有手掌大小雪白雪白的似乎还有时隐时现纹路,

    ‘蛋’好像不动了,晃了晃手中的‘蛋’,眼睛转了一圈,大声的说:“正好我饿了,要想想该怎么弄好吃呢?蒸的,煮的,还是爆炒呢?好难抉择啊,怎么办?算了直接烤吧!”正说着,就开始捡起了灌木丛旁边的树枝。

    火冉冉升起,萧绯颜拿起‘蛋’刚要往火堆里扔,但你又开始动了,这次跟上次的不一样,这次是剧烈的晃动。

    阴冷潮湿的黑暗中,一个小孩躺在地上身上一道道带着血的鞭痕,一动不动僵硬的身体,确切的说应该是尸体。

    突然,躺在地上的人小孩儿手似乎动了动,缓缓睁开眼睛茫然地望着眼前的景像,眼中闪过一瞬的茫然,她不是应该死了吗?这里是地狱吗?不对啊死了还会痛吗?

    难道没有死?不应该啊,那样的爆炸程度和范围,不死才怪?眼神逐渐恢复清明,抬头望了望四周,黑乎乎的看不清,艰难的动了动,就在这时全身的骨头就似要散架了般的痛,

    萧绯颜皱了皱眉头强撑着身子站了起来,深呼吸了几口气,忽然脑中一阵眩晕,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疯狂的席卷而来,脑中的记忆,一幕幕的从眼前闪过,还没站稳的身子晃了晃,

    又跌了下去,坐在地上,深呼吸了几口气,理清了脑中的记忆,她似乎“穿越”了,原主也叫萧绯颜也是一个孤儿,本来在路上走的好好的,结果一个纨绔子弟看见她有几分姿色就想抢回去当男宠原主宁死不从,

    于是那位纨绔就想教训她叫了好几个小侍,把原主带到了小黑屋,活生生的将她鞭打致死。原主并没有注意到,她的血溅到了手中的戒指,戒指并不显眼看起来简简单单的古朴木戒,血溅到戒指的时候,戒指发出了微弱蓝光。

    而她叫萧绯颜是25世纪的一名特工,兼佣兵,明面上是Z国的首席特工,在暗处她却是一名佣兵,她是佣兵界的神话,代号“妖姬”从小便接受训练的她习惯了冷静,

    镇定的分析,四周黑呼呼的伸手不见五指,沿着光滑的墙壁向前走,突然手中摸到的一个疑是机关的按钮!萧绯颜毫不犹豫的按了下去,因为她知道绝地生存,很明显把她关在这里的人,是想让她不知不觉的死去。

    黑黑的室内出现了一丝亮光,萧绯颜拼尽所有力气跑了出去,强烈的光线让萧绯颜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抬头看了看火辣辣的太阳,旁边是郁郁葱葱的树林,萧绯颜忍着身体内的剧痛,拼了命的往树林里跑,跑到一棵大树下。萧绯颜终于承受不住身体的剧痛,倒了下来。

    当萧绯颜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看见的是那颗笔直如松的苍天大树,萧绯颜艰难的站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树根旁坐下。

    这次她再想起来,原主似乎是“男”的,不然那些纨绔子弟怎么会将她抓的回去,当“男宠”而此时的萧绯颜满脸懵逼,男的,不会吧前世的自己可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前凸后翘………此处省略无数自夸,赶紧解开衣服,闭着眼睛,缓缓地,将手放到裤裆里。

    叹了一口气:“吓死老娘了”原来女主是女扮男装,萧绯颜额头三条黑线-_-|||,好老套的剧情前世,她也曾在无聊的时候看过,大概就是说…女主穿越,有金手指,然后各种武功秘籍,后宫美男三千最后走上人生巅峰

    直到现在,我们已相遇相知五年了。岁月悄悄流逝,将我们的容颜抹去,但感情仍不变,六小可爱,久久在一起,永不分离。

    还记得那个盛夏吗?我们曾一起在那窄窄的教室里一起奋斗,挥洒着晶莹剔透的汗水。我们曾在那小凉亭里嬉戏打闹,玩出自己的风采。

    六小可爱,手牵手,共享盛世繁华。还记得那个下雨天吗?没带伞的我们,淋雨一起走,甚是苦中作乐,回想起来为何我们那时的我们如此的傻,

    别人总说看到其中一个人就知道还有五个在旁边,哈哈,谁叫我们形影不离呢。还记得我们一起坑好友的情形吗?那场景多么有趣、多么有爱。但又是在那个盛夏,

    我们分离了,无法像之前一样,共处一个班,随时随地聚聚聊天。即使六小可爱不在再同一地方,于我们心中它依然存在,友谊将持续保持,只增不减。喜欢与你们在一起的时光,

    回忆往事,品其乐趣所在。

    Today,myking给了我大大的惊喜,嘻嘻,来补课已有七天,慢慢的自己学会了该如何面对孤独,其实我并不孤独,只是没有发现谁默默在后面等待着,

    期待着我的嫣然回首。king,是我年少无知,太过倔犟,从未考虑过你的feel。对不起,即使这句话没能起到什么实在意义,当我只想告诉你,当我嫣然回首时,

    往往是你放弃时,也许是梁静茹没能给我足够的勇气去对你坦白一切事,包括为什么在我放慢脚步的时候,你从未追上来过,当我想转身回去,你却与别人嬉戏打闹走了,知道女孩的心其实碎碎瓷片一样吗,就算能粘回,但依然会流疤。

    你走了,我回头了,静静的望着你的背影,慢慢的成为质点。事情本可以挽留,但我不知如何开口,也不知道该如何挽留,一次次都想要开口,终究只是想,因为自卑,不想再胡思乱想,所以对不起,king谢谢你的陪伴。

    以前现场即兴唱歌的你

    被我禁止说脏话的你

    一起写字一起背诗的你

    上下课一起玩闹的你

    和我一起吃东西的你

    伤心时安慰我的你

    许诺要让我当后桌的你

    突然间后桌没了,什么也没了,课休时间无聊的我,再也没有人逗我乐了,就几秒的前桌,让我觉得很开心,而后一节课的后桌让我感到满足,有种回到以前的乐趣,即使你在我背后搞小动作,我也不生气。

    是不是距离远了,是不是感情就淡了,你不在同我讲笑话,同我玩。

    后桌

    你好呀!后桌,感谢之前你给我带来的许多乐趣,在高一期末考后我们曾约定让我当一次你的后桌,嘻嘻,可曾想到天公不作美,无法履行诺言。

    当踏入高二时,得知要重新分座位,心中有点窃喜,说明还有机会,可真正到了那一天,一切都成了泡影,心里郁闷,于是又吧QQ下了回来,当收到你发给我的消息,

    说还会当我的后桌,心情顿时觉得好多了,的确隔天你出现在我后面,好开心,尽管只有一节课,也觉得满足^ω^哈哈哈哈,我是不是很傻,这也值得开心半天,从那之后,

    就特别喜欢站在走廊看风景,哪又是我的另一大乐趣,现如今,再也没人在我背后搞小动作,再也没人在我无聊的时候逗我玩了,傻傻的想在听你喊声孽转。希望老师能再次调动位置,让我能履行诺言。不知道是不是距离远了,感情就淡了,不喜欢这种感觉,等你!!

    段时间的我改变了许多,遇到他们再也不能毫无顾忌的笑,再也不能向他们诉苦。落叶承载着几十人的念想,可终究化成春泥。这个行为,带给身边的人多少忧愁,我竟不知道,许是自己没有一日三省吾身,已然踏进了高二的我,长大了。

    开学典礼中总有个幻想——在那高高的主席台上眺望高处的风景。如果,真有那一天,我是紧张呢还是兴奋呢?纠结纠结,真希望一觉醒来,美梦成真

    。梦想实现是需要条件。这个梦的故事可长了,它始于初中那烈日炎炎的夏日,终于遥遥无期,对于它,我只能尽我最大的努力,但我的努力真的够了吗?

    当别人埋头苦读时,我在哪?当别人废寝忘食时,我又在哪?所以,这飘渺的梦,又由谁来虚构呢?谁能给予我一个美好的寄托。给我一番鼓励,并非白眼相待。

    给我一首歌的时间,让我证明自己,并非剥夺一分一秒。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如学识不够渊博,与特长,做事总学不会三思而后行,但我想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枯燥乏味的人生,

    不想留遗憾。在这庄严的升国旗仪式下,底下皆鸦雀无声。同学们刚刚经历了一个难忘的暑假,在国旗升上去的一瞬间,心中洋溢着对未来的期许。

    富尔格姆在所写的《信条》中提到:“当你们出门,到世界上走走,要注意来往的车辆,手拉手,紧挨一起。”这是一个真理,在这喧闹的世界行走,我也喜欢结伴而行,

    并非孤独冒然前往,尤其是在十字路口前的徘徊,使我终生难忘。幸亏遇到了你们,将我这迷失的羔羊挽回。许是因为自己不够开朗与自信,害怕遇到他人的冷谈,当自己独处于一个密闭的空间,

    便觉得有了依靠,不敢与他人深交,就像蜗牛一样,当触碰到外界的事物时,便缩回自己的壳里。心中渴望有位知己,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有时候的自己,喜欢独处,有时却喜欢喧闹的世界。是不是有些怪癖,其实呢,我也当真讲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已然迈入高二的我,余心依然存在,与此同时,我想告诉自己:“热牛奶和甜点最配,当尝完人生的酸甜苦辣后,就停下来,稍作休息。再继续前行。”

    余心,余心,余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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