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一千五百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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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主动开口招揽,高顺答应的也很爽快。

    看上去好像简单至极,但实际上这里面还有很多说法。

    首先第一点,在早上入城分别时,赵云都还没有现在就招揽高顺的想法,因为他知道可能性其实不大。

    那个时候高顺还有事要做,还有人要见,心中还满怀着即将看到亲人的希望。

    而现在,亲戚不愿认他,或者说不是不愿认他,而是不愿让他投靠。高顺彻彻底底成了无家可归之人,只能落寞寂寥的回到并州去参军。

    像他这样的人,自然不愿意如赵云所说那般混日子、拿饷钱,能有事情做,有一个目标支撑着自己,高顺为什么要拒绝呢?

    所以,虽然只是隔了半天时间,但高顺的心境和处境都发生了变化,早上的时候还不适合招揽,但是现在却非常适合。

    因为他才刚刚被亲人所“抛弃”,内心非常的柔弱,此时赵云抛出橄榄枝,自然会让他感动。

    这个时间点非常的微妙!

    其次,高顺之所以痛快的答应,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现在确实无处可去,回并州参军和跟随赵云,其实差别并不大。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原因是,之前遇到山贼,赵云派出典韦鼎力相助。虽然高顺不需要典韦帮忙也能解决掉那些山贼,但是这份心意他是领情的。由此可以看出,赵云此人秉性如何,至少是让人放心的。

    最后一点,便是典韦和荀攸的存在。

    来的路上,首先他见识到了典韦的本事。他自己估算之后,确认自己肯定打不过典韦,而且所认识的人中,恐怕也没有谁是典韦的对手,而这么厉害的一个人,都跟随赵云,那他跟随又有何不可?

    还有荀攸,颍川荀家是当世大族,声名显赫。通过交谈,高顺也能分辨出,荀攸绝非荀家普通子弟,而是杰出人才,这样一个杰出人才也跟着赵云,他还需要去想吗?

    所以,综合以上三点,第一:高顺无处可去,至少回并州参军并不是最好的选择。第二:通过赵云出手相助一事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值得追随的人。第三:典韦、荀攸这样的人都愿意跟随,他还有什么好矫情的?

    见高顺在自己面前拱手,口称“主公”,赵云心中大喜,面露笑容将其扶起:“仲达不必如此,有你相助,我真如虎添翼也!”

    高顺在三国历史上的篇章其实并不多,存在的时间也很短。但他却留下了这么大的名头,究其原因,就是因为高顺的忠贞不二,以及他麾下陷阵营的强悍!

    吕布对高顺其实谈不上多好,甚至将陷阵营的兵权收回,交给他的亲戚魏续,只有打仗的时候,才会临时将陷阵营的指挥权交给高顺。这代表什么?

    代表着,用你的时候,你就给我好好办事儿,不用你的时候,你就给我安静呆着!

    任何人面对这样的上司,心中肯定都会有所怨言,但是历史上高顺的态度是:终无恨意!

    吕布虐他千百遍,他待吕布如初恋!

    像吕布那样的人都能够让其忠心耿耿,更遑论赵云?要知道,如果吕布真的为人很好,让麾下所有人都忠心耿耿,那就不会出现部下叛变,张辽转投曹操的事情了。

    所以,高顺的忠心,是他自己的秉性所致,并非吕布有多大的人格魅力!

    吕布在下邳被曹操杀死之后,张辽、陈宫、高顺都被俘,张辽投诚,陈宫和高顺却宁死不降。

    陈宫临死前让曹操帮助他赡养家人,曹操应允。陈宫之所以不投靠曹操,是因为他认为曹操不值得投靠,若是换一个人,搞不好他就降了。

    但高顺却是实打实的,忠臣不事二主,一生只认吕布这个老板!

    所以说,得到高顺的效忠,赵云可谓是高兴的不得了,这样一个有本事、又忠心耿耿的部下,谁不想要?

    队伍中再添一人,赵云高兴的有些忘乎所以了,在街上买好了吃食,带着人回到了李府,当晚喝的酩酊大醉。

    三国时代的酒度数并不高,但却后劲十足,赵云一个人能喝三坛,差不多十五斤左右。当时没事儿,第二天起来头疼的不行。

    本想在床上多躺会儿,但高顺来报,李员外回来了。

    李旭这个人,乐善好施,是常山郡有名的大善人,为人极为好客。

    所以,即便李府的人不认识赵云等人,但听到他们是来拜访李旭的,都热情的将他们留下。

    李旭回来之后,听说有人拜访,立刻安排人接见,赵云有事相求,只能硬挺着起身,洗漱完毕之后,前去正厅见李旭。

    赵云身高一米八五左右,长的丰神俊朗、风度翩翩,如同一个浊世佳公子,气质出尘非凡,配上一袭白衣,十分的吸引人眼球。

    第一眼看到赵云,李旭便高兴的起身相迎,嘴里说道:“赵公子真是一表人才啊!”

    赵云客气的拱手:“见过李员外。”

    李旭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体有些发福,双鬓微霜,看上去精神头十足,笑道:“老夫比你痴长一些,若小友不弃,可称我一声李叔。”

    赵云点头:“恭敬不如从命,小侄便高攀了,李叔。”

    “好,好!”李旭高兴的大笑,热情邀请赵云入座。

    坐下后,赵云表明来意,李旭点头道:“年轻人,有一身本事,想着报效国家,守卫疆土,值得鼓励。不知贤侄需要多少钱财?”

    赵云想了想,“对于市价,小侄并不了解。想了想,大概需要招募三百乡勇的费用,若是可以,最好再有一百匹以上的战马!”

    李旭沉默片刻,抬头问道:“贤侄可知,若要招募乡勇,需每月支付一千钱,乡勇战死,还需再付三千钱抚恤金。如今马匹价格虽然不算高,但也需要十万钱一匹。养人养马还需购买粮草,同样花费不菲。保守估计,哪怕战马只要一百匹,老夫最少也要给你一千五百万钱!你才能拉的起这一支三百人的队伍。”

    (PS:这里解释一下,因为东汉时代的时局不稳,所以我查过很多资料,但是钱财的信息很难查证。甚至董卓都曾经发行过货币,由此可见,无论我用什么方式来衡量那个时代的钱,都不能算是准确。所以,在钱财方面,我准备自己设定,就像玄幻或者仙侠小说那样。

    在本书中,一枚铜钱称为“一钱”,购买力相当于咱们的一块钱。一千钱,也就是每个月一千块的工资。普通战马十万钱一匹,也就是十万块。这个价格其实不贵,骑兵的作用那么大,把战马当成坦克来看,虽然夸张,但也不是不行。

    另外,钱币分为铜钱、银两、金子。一金等于一百银等于一万钱!也就是说,赵云给典韦的一百金,相当于给了他一百万!

    最后重申一遍,之所以这么设定,是为了写书方便。希望较真的书友,不要跟我扯这个问题,没有意义。反正主角能有多少钱,都是我安排的,就算我真的按照史实来写,还不是我想写多少就是多少,对不对?较真这个问题没必要,这样一来,大家看的也舒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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