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被渣男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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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叶悠落!”

    男人那锐利的眼神,笃定的语气,让叶悠落愣了一瞬,随即无所谓般哼笑了一声,“没错,我不是叶悠落,因为,以前的叶悠落已经死了,现在的我,是全新的我。”

    汗哒哒的哇,竟然还真是旧相识,不知这招能否蒙过去。

    赵文轩深眸眯起,露出冷峻的寒芒,“叶悠落,我警告过你,不要再出现在我跟前。”

    “哦,是吗?”叶悠落微微仰首,看着男人那一脸嫌恶的样子,十分无辜,“抱歉,我跟你说过了,以前的叶悠落死了,所以,关于她的许多记忆,也跟着没了。你懂我的意思?”

    “你以为这样,就能让我重新接受你?”赵文轩讥诮冷笑。

    叶悠落听的越发奇了,“喂,你到底是谁?听你这口气,咱俩以前很熟?似乎,我还在倒追你?不过,叶悠落以前一直爱的不是赵文轩吗?”

    赵文轩脸色越发难看。

    叶悠落啊的惊叫了一声,“不会吧,难不成你就是赵文轩?”

    “叶悠落,我以前倒没发现,你如此会演戏。”赵文轩袖子一甩,提步就走,似乎连多跟她说一个字,都是对自己的羞辱。

    叶悠落也怔了,“你,真的是赵文轩?”

    该死的,她竟然被这渣男给救了?

    “不对。”猛然想到什么,叶悠落冷笑,“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将我从那两个歹人手里救了之后,又将我带到这荒郊野地里丢到水塘里了。”

    这混蛋,救人之时,大概没想到救的是老情人,所以,救了之后便后悔了,一怒之下,就将她带到此处,想要将她弄死,还能毁尸灭迹的。

    前方,赵文轩握在袖笼内的手,捏的紧紧的,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而叶悠落见状,气的牙齿打颤,“渣男,混蛋。”

    追着骂了几声,可这厮会轻功,眨眼间就将她抛下了,连影子都找不到。

    “该死的,这什么鬼地方?”叶悠落四目望去,枯树、枯草,还有未化尽的积雪,就连道路也是泥泞不堪的,可怜她才买不久的新棉鞋,踩着那些烂泥,心疼死个人。

    “赵文轩,你个王八蛋,下回别让我碰见你,否则一定让你死的很难看。”

    但是,骂完了,叶悠落自己也蒙了。

    原主跟赵文轩相识相爱五年,他们的许多事,在她脑子里也很清晰,可为何,她见到赵文轩会不认识?

    难不成,伤心过度,原主选择性遗忘了这个男人?

    不对,是遗忘了这个男人的样子,可他们之间发生的事,又都记得。

    好奇怪啊。

    而就在不远处的一棵树干上,赵文轩目送着叶悠落走错了路,漆黑双眸越发深邃如夜,看不见底般。

    “姑娘,你怎么一个人在这?”

    叶悠落走了一刻钟,从后面突然来了辆马车。

    赶车的大爷,瞧她狼狈的样子,忍不住问。

    叶悠落小嘴一撅,可怜兮兮,“大爷,我是走亲戚,不小心迷路了。请问,你是要进城吗?”

    “是啊。我是奉了老爷之命,要去城里书院接少爷回家过年呢。”这大爷说着。

    叶悠落眼睛一亮,“太好了,大爷,那您能带我一程吗?”

    “没问题啊,上来吧。”大爷很爽快。

    叶悠落没多想,几步就奔上了车,可一鞋的烂泥,又让她停了下来,“大爷,我这鞋子上都是泥,会脏了你的车子,要不我坐前头?”

    “前头冷,这车呀跑起来风大,姑娘坐车里吧。不碍事的,回头我再洗洗就好。”大爷很客气体贴。

    叶悠落便不再说什么,打开车门,就钻了进去。

    一进来,就觉得浑身被暖气包围。

    果然是有钱人啊,这车子外面看着一般,里头空间大的很,而且,软塌、靠垫、瓜果点心茶,样样都有,简直就是小型的豪华包间嘛。

    她今儿运气还不错。

    看着马车飞速行驶,赵文轩从树上落下,不近不远的跟了上去。

    很快到了城里,就在那济仁堂的门口,马车停了下来。

    叶悠落千恩万谢,随后才飞速往住处跑。

    这厢,等叶悠落不见了,车夫大爷才摘了狗皮帽子,将马车架到一处巷子口,那里,男人长身玉立,俊眼修眉。

    “侯爷,人已经带回来了。”车夫大爷回禀,心里却十分不解,侯爷好生奇怪,送个姑娘而已,竟然让他演戏?还办个过路的老大爷?真是让人想不透。

    不过,侯爷为人清冷,他也不敢多嘴问,只服从命令便是。

    赵文轩点头,进了马车,沉声道,“仙云阁。”

    “是。”

    叶悠落一气儿跑回了住处,屋子里没有人,在后院里,倒像有人说话的声音。

    她忙从柜子里扒拉出衣裳,赶紧的就给自己换了。

    换了干净暖和的衣裳,这人舒坦多了,再想今天发生的事,摸着手里这皮毛上乘的披风,叶悠落陷入了沉思。

    赵文轩,若存心要她死,又何必将她从水里捞出来,还将自己的披风给了她。

    她细细摸过,这可是火狐狸皮做的,一张火狐皮毛在这个年代,价值百金,而整块的披风,起码得三张火狐皮方能制成。

    三百金啊,这可够在京城里买一栋好大的宅院了呢,而且,丫鬟小厮婆子车夫们都能配套齐全了。

    “等等。”两指突然摸到了什么,叶悠落忍不住好奇,就从腋下那个位置,将披风拆了一点,露出中间的里子。

    这一看,她惊喜了,娘的,这夹层里头竟是一层金丝软猬,这玩意可是好东西,比火狐皮还要好,一般的刀剑根本就刺不穿。

    等于说,穿了这披风,不但保暖,还能刀枪不入?

    哇塞,赚大发了啊!

    那厮可能一时大意就给了她,回头再醒过味儿来,不会再问她要吧?

    “哼,要也不给。”叶悠落抱着这披风,坏坏的笑了,好东西进了她手里,哪有交出去的道理。

    等等。

    这披风上似乎有一点味道。

    她忙又拿起换掉的湿衣服,放鼻端一嗅,眉宇间嗖的冷沉起来。

    衣服上有春宵梦的药味。

    这春宵梦,是一种麻痹神经,致人产生幻觉的药物,药性非常霸道。

    她以前在暗市里见过,想不到这年代也有,一定是那矮个儿干的。

    没错,他当时撒向自己的药粉,定然就是这春宵梦。

    那么,赵文轩将她带到荒郊扔进水里,不是为了教训她,而是为了救她,帮她解身上的春宵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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