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暗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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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晴讲到这里,看了看胡不归,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母亲很可恶?”

    胡不归想了想,说道:“我觉得她很可怜。”

    “她因为可怜,所以才试图抗争。却不知道无谓的抗争只会让自己更加的可怜。”若晴叹了一口气,看了看表,对胡不归说道,“我们回去吧。”

    推开木门出来,刺目的阳光照得胡不归睁不开眼睛,赶忙用手遮住了脸。

    若晴回过头来,得意地扬了扬带着的蝙蝠型墨镜。

    昨天还寂静无人的街道,白天居然变成了人声喧闹的集市。道路的两旁支起了各种各样的摊点,卖菜人的吆喝声、彼此间的讨价还价声、赶路人的警示声此起彼伏。

    若晴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氛围。原本因熬夜而显得有些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她灵活地在人群中穿来穿去,胡不归则磕磕绊绊,走得满头大汗。

    “快点,晚了就来不及了!”若晴回过头来,有些兴奋地催促道。她伸出手来,拉着胡不归往前跑。

    她的手,冰凉而柔软,一如他们第一次相遇时那样。胡不归的心里微微一颤,他没有问她要追赶什么,只是偷偷地享受着这份温柔。

    很快,若晴停下了脚步,胡不归刹止不及,差一点一头撞上去。

    等他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若晴已经收起了墨镜和假发,领着他走进了面前的早餐铺子。她和老板热情地打着招呼,并没有点餐,而是直接竖起两根手指晃了晃。

    “这里的汤面是四九城里最好吃的!”若晴凑近胡不归的耳朵,神秘兮兮地说道,仿佛一个调皮的小姑娘分享了自己最宝贵的秘密一般,完全找不到一丝之前那种凄美婉约的气息。

    汤面端了上来,汤的分量很足,一直浸到了碗边,反衬得面片的稀少。若晴充满期待地看着胡不归,她的眸子里露出期盼的目光。

    胡不归试着喝了一口,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鲜美,味道非常的寡淡,完全对不上粘稠的外表。他不想让若晴失望,只得大声赞叹道:“好喝!”

    没想到若晴一下子识破了胡不归拙劣的把戏:“照你这种喝法,能喝出味道来有鬼了!”

    胡不归有些尴尬,不服气地问道:“那该怎么喝?”

    若晴端起碗,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口,放下碗一看,已经消灭了小半碗。

    胡不归不想被若晴瞧不起,就也照葫芦画瓢地端起碗咕嘟咕嘟地大喝起来。这是,胡不归才感觉到,一股淡淡的鲜美味道直沁心脾,果然好喝!

    “这家铺子,是海州人开的。”若晴用手指了指摊位前忙活得满头大汗的老板,“两代人了,一直都是在这里开汤面馆,我小时候经常和我妈一起过来喝汤面。”

    若晴又指了指碗里乳白色的面汤,说道:“知道这汤是怎么做出来的吗?是咱们海州的跳跳鱼,不刮鳞、不去鳃、没有任何调料,直接清水下锅炖出来的。”

    “没想到,你母亲也是个恋旧的人。”胡不归喟叹道。

    “人们常常会这样,有了一个目标,就是一直向前跑、向前跑,忘了看两旁的风景,忘了看来时的路。只有等到磕绊了、摔倒了,才幡然悔悟,却发现自己已经在奔跑中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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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海东被抓的那一天,恰好是星期四。

    王老板一进屋,不等郑雪回身把门锁好,就从后面抱住了郑雪柔软的腰肢,郑雪并没有丝毫的抗拒,反而全力地迎合着王老板的各种需求——她想要个孩子。

    这天夜里,郑雪接到了郑海东的电话。

    电话打来的时候,她刚刚和王老板做完了一次。听着电话那头郑海东绝望地呼号,郑雪感到自己全身的神经都莫名地兴奋起来。

    她没有回应郑海东的呼救,只是静静地享受着他的绝望——这个该死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的彻底绝望。

    挂断电话,她感觉自己满腔兴奋的欲火无处宣泄。

    那一夜,他们做了四次。

    10个月以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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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雪从未体验过如此幸福的时光。

    怀孕两个多月的时候,她产生了严重的孕吐反应。郑雪不敢告诉王老板,怕被她识破自己的诡计。但随着体征变化的日益明显,终究还是没能瞒得过去。

    结果却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王老板非但不以为忤,反倒是高兴地手舞足蹈,他抱着郑雪的脸颊,兴奋地亲了又亲。郑雪敏感地发现,他看她的眼神发生了变化——不再像是看着一件器物,开始有了感情的交流。

    第二天,王老板就带着郑雪搬出了她住的屋子,来到了郊区的一栋豪华别墅。

    “这里,以后就是你的了!”王老板大声地宣布。

    别墅里干净极了。高高的院墙上竖着密密的高压电网,巨大的铁门阻挡了一切外来的污秽,庭院的花草修建得整整齐齐,大理石拼接的地板上光可鉴人,从客厅到厨房、乃至窗台或是屋角,找不到一丝灰尘。四个年轻漂亮的女佣,厨师、司机、管家整齐地站在门边,朝她鞠躬问候:“太太好!”

    郑雪感到一丝眩晕。终其一生的梦想,终于得以实现——嫁入豪门。

    所有受过的痛苦或是即将承受的苦难,都已经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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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过上富家太太的生活,郑雪感到非常地不习惯。

    人总是得陇望蜀的,即便是金屋藏娇,也会贪恋更高的目标,直到身落长门宫,才会渴求当时的美好。

    这里每天从早到晚,只能听到风吹树林的沙沙声和鸟雀鸣叫的啾啾声。这些在都市人听来犹如天籁的声音,每天充斥在郑雪的耳朵里,让她厌烦不已。她想回到城市里生活,王老板却坚决不同意——城里人太多太乱,磕了碰了怎么办?空气那么差,对孩子不好!晚上太吵,休息不好会影响孩子。

    更让郑雪难以接受的,是每天早晨醒来,管家都会端着早餐站在床头,旁边还站着一位年轻的医生。医生每天都会对郑雪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确保她和胎儿的绝对安全。管家会端上温热的早餐,每天都不一样,每一样却都乏善可陈,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许吃,她好怀念小摊上的汤面。

    让郑雪最终爆发的导火索,是王老板的经常性“缺勤”。他每天都会打电话,多的时候每天三五次,至少也会有一次。他们像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一样,平静地交流着一天的生活。但王老板却很少出现,即便偶尔来一次,也绝不会和她亲热,至多只是轻轻地抚摸。他的抚摸,让郑雪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一个一触即碎的瓷娃娃,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她甚至开始怀念以前王老板粗暴蛮横的动作,常常在夜里被**折磨地彻夜难眠。

    她终于还是爆发了。

    爆发的勇气源于她的有恃无恐,爆发的原因则是她对安全感的渴求。

    “每次打电话,除了问孩子还是问孩子,有关心过我吗?我和孩子到底哪个更重要?为什么有了孩子之后你就不肯碰我了?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你当我是什么东西,生育机器吗?倒不如死了得好,一了百了!”

    一个小时以后,王老板出现在了郑雪的面前。

    看着面前的胖子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样子,郑雪幸福地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