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读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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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刚才烧在山洞里的那一堆火已经燃了起来,也不复刚才浓烟滚滚的夸张,因为后部有缝的缘故,烟开始顺着那个缝隙飘过去,招弟默默的去添了些柴火,保持着它不灭。

    暂时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好做,就坐着等吃好像也太傻了一点,唐珩安站了起来开始清理周围的灌木,招弟找了一根稍粗的树枝,就着被折断处的斜口,沿着洞边开始勾一道浅浅的沟出来。整个山洞都比较潮湿,因此这也不是什么费力的事情,这是防着晚上要是落大雨了水灌进来。

    两人各有事情忙,虽然没有交谈,却感觉格外的默契。

    等到叫化鸡烤好,两人把火堆转移到旁边没有烧过的地方,现在外面这个平台上,已经有两处相连的地方是被火烘过的了,唐珩安晚上就可以在这里歇息。

    招弟用土在山洞深处围出了一个火塘,离被烧过的地方有五六步的样子,这样烟不会熏过来,但是又能感受到热量。

    唐珩安一边刨出叫化鸡来剥壳,一边漫不经心的问道:“李娘子怎么知道这样比较好?”

    招弟明白他是问为什么会这样的野外生活技巧,毕竟就连很多在野外露宿的男人也最多只是烧堆火取暖以及防范动物,而不会这样麻烦的睡在被火烘烤后的地下的。

    为什么知道啊?

    只要上过学读过书的人都知道啊,学课本里早就教过了,可是了你知道是什么学校吗?招弟觉得,不管过去多少年,她永远都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跟这里的人是来自于两个世界。

    那些曾经学过的东西,并不会因为这里没有而被遗忘,反而是就因为这里没有,才让自己时时复习着,就怕自己有一需要用到,却发现自己知道自己学过却已经不知其所以然了,而这里是绝对不会有地方让自己去查找的。简直是比读书时候要考试还要自觉与认真。

    而唐珩安的问题招弟也可以糊弄过去,推自己突发奇想就行,不过招弟没有这样做,或许是今受了些刺激,让她不断的想到前世,让她想任性一下。也可能是因为她跟唐珩安离开了这里,又是只有偶尔才有交集的陌生人,也可以算是两个世界的人了。这种有一点点熟悉,其实又非常陌生的距离是最好的,能够做一会真实的自我,而且知道有人知道自己会这些。就跟她以前喜欢旅游,在陌生的地方最自由一样。

    大家都是接受差不多的教育,在同样的环境下成长,但是又根本没人认识自己,以及虽然认识,但是只了解一点点,这都是既想一个人呆着,但是又怕真的被所有人遗忘,没有一个人记得的女子能够做到的最好的选择。

    “以前曾经听我爹爹提过一些,后来又看了些书,忘记是哪本书里提到了,直接睡在湿地上容易湿气入体,有损寿元。还到一些伤口好像不管它也会慢慢愈合,但是大意之下,没有及时处理,居然能够害壮汉丧命。当时觉得稀奇,记得也就比较深。”所以你这手上的伤一定要引起重视啊!

    唐珩安这时候已经把泥全都剥掉了,泥土连着羽毛被撕掉,把鸡垫在一块洗干净的大叶子上,把肚子剖开,一股清香散开,招弟早就做了两双筷子,递给了唐珩安一双,唐珩安撕下一条鸡腿递给招弟,招弟摆摆手:“我不喜欢吃这个,王爷将这翅膀撕给我就行。”

    唐珩安没有收回手:“食物足够,娘子不用如此。”

    招弟笑了笑:“我真没客气,家里弟弟妹妹都知道,我就喜欢吃这些翅膀啊爪爪啊的,王爷也知道,当初第一个将鸡脚鸭脚单卖的就是我们家!”

    那倒是,当初谁不觉得她们傻,这种只有骨头没有肉的东西,单留出来,傻子才会不买肉去买这呢。招弟家的这些鸡鸭因为没有了这个比起别家的好卖不少,令人惊讶的是,那些留下来的东西被她们处理了一下,居然一样卖出了高价,只能感叹这几个孩子一定是父母在上保佑着他们了!

    唐珩安依然撕下了翅膀给她,甚至贴心的把鸡脚也给她撕了下来,看招弟就着野菜啃骨头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既不像他见过的闺秀们从来不吃这种有损她们形象的东西,也不像要啃这些的军营里的糙爷们,不别的,就是他们要吃这个也优雅不起来的,可是招弟就偏偏给他表演了一下什么叫优雅的啃鸡脚。

    把一节鸡脚咬掉,闭紧嘴巴,也不知道舌头和牙齿是怎么协作的,吐掉的就是骨头了。唐珩安低下头,吃着多肉的鸡腿,心里诡异的想到:“古有庖丁解牛,今有李娘子吃鸡,都是登峰造极的人物啊!不过这李娘子可真是一个好姐姐,也好养活的很啊!”

    然后一路看着招弟啃完鸡翅膀啃鸡脚,吃了鸡头吃鸡脖,没有一点肉的东西,被她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效果,但这一切在看见招弟撕下鸡翘的时候不淡定了,这东西

    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招弟把连男的都很少喜欢的鸡翘给放进了嘴里,眼睛还眯了眯,好似真的非常喜欢吃的样子,刚才的感觉更强烈了,这,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姐姐啊!

    一只鸡,整个鸡身,所有有肉的全进了他的嘴里,而招弟只吃了野菜跟那些没肉的平时全都被王府的厨子丢掉的东西就嚷着自己好饱,想想她们姐弟五人父母早丧,她带着几个的,肯定家里有一点好吃的都是先紧着弟妹吃,自己吃没人吃的,还要做出一副喜欢的样子来,时日长了,就真的以为自己就喜欢吃这些了!

    色黑了下来,火堆里换上了烤了一下午的树干,唐珩安用两根长树枝做夹子,把大块的木炭加进了山洞里的火塘里,将采下来暴晒后的叶子铺在了烧过火的地面,对招弟:“李娘子,地方简陋,你将就歇息吧,有我守夜你安心的睡别怕!”

    招弟却有异议:“王爷今最是辛苦,还不知道明是个什么情况,不如我先守这上半夜,王爷你先休息一会。你知道的,女儿家胆子,下半夜我是不敢守的,但是上半夜么,还是没有问题的。”

    唐珩安是知道自己好了,两个人才好,如果自己出了什么事情,那招弟就只有陷在这里了,毕竟,他对招弟的路痴属性有着极深的印象,每次进山都会迷路的人,也是没谁了。

    他也不忸怩,了声:“那就辛苦李娘子了!”往外面铺的叶子上一躺,用外袍搭在身上,就闭上了眼睛开始养神。

    象他们这样的人,不但要习惯紧急时候几不睡,还得保持清醒,自然也训练出抓住一点空隙就让自己熟睡养精蓄锐的本领。

    现在他们相处的情形是洞里一堆火,离山洞不远又一堆火,然后平台边一堆火,这三堆火刚好隔出了两个空间,前后都有火,也不惧深夜的寒风了。

    招弟就着火光开始清理东西,她带的东西今已经用了一半了,山顶留有他们的人,他们进山久了,去向外寻找援兵是不现实的,而一没有人下来则是他们身上带的绳索肯定不够,今给他们做准备工作,明想来应该是能够想出办法的。

    不过也不是没有出意外的可能,白事发突然,接下来又一直有事忙着,当然也可能是唐珩安害怕她担心所以一副只是意外的样子,现在夜深人静,所有的不对劲不用想就争先恐后的冒了出来。

    如果一根藤蔓出问题只是意外的话,连续几根全都脆的一拉就断完全不正常了,象这种野生野长的藤蔓,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左牵右绊的,就算死了都要缠着树,何况现在还没死呢?

    可是有人跟人想要刺杀的话又不通,唐珩安身为一个王爷,以前隐藏着身份又做了伪装就算了,自从他以王爷身份出现在人前之后,那护卫工作必然是做的不错的。

    他们进过几次山了,除了起初两次是唐珩安自己带人去的,后面都邀请了招弟,原因就是跟山民做生意的就招弟一家,而且做的很成功,唐珩安在山民那里的评价是又凶又恶,那招弟就是讲义气的好朋友了,不同山脉的山民之间有着微的语言差异,招弟学他们的语言更是令他们将她看成了自家人,将不少习俗都告知了她。

    用武力带来的臣服跟真心接纳还是有区别的,两人一个为了尽快掌握自己治下的领土,一个为了探险寻幽,倒是组成了一个固定的队伍,跟着他们走,招弟一直相信自己是很安全的,所以才更显得这次的蹊跷。

    首先,他们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的,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里,敌人就更不应该知道才是。

    其次,别看他们好像就是这样走就走到的样子,实际上每一个地方都是先有几人在前面探路,余下的人则护卫着他们,三五个人,不是他们的对手,如果多了,也很难不让他们发现行踪了,打不赢,护着他们回去还是没有问题的。

    招弟这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这次的意外是针对她而不是唐珩安的,毕竟,比起唐珩安有个王爷身份,不管是朝里还是他国,那仇恨都拉的稳稳的,而她,除了有些钱,根本也没有个跟人结怨的机会。

    反而,招弟一直都自信,虽然自己不是为了别人的感谢,但是她真的是间接帮助了很多人的,她给出的工作机会,给了多少贫苦人家和孤儿活路啊,有时候深夜想起,也有自己真是一个好人的自豪的。

    但是,事实就是,人际关系从来是最复杂的,哪怕是十世善人呢,也会有人觉得他不好的,招弟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还真就成为了别人的眼中钉!

    这时候她还专心的想着,一定要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到了,然后该怎么不着痕迹的提醒唐珩安,自己这次可是被牵连苦了,怎么的,也不能白受这个罪啊。

    思考不妨碍她记着自己的本分,勤快的给每个火堆添加给树枝,当习惯这种烟熏火燎之后,光是保持火堆燃烧这个事情都变成令人愉快的一种游戏,什么都不想,就看着火焰燃烧,然后有黑色的灰随着火苗升起,跟着热浪飘远,树的一生最后就是这堆灰烬,人的一生最后总是一抷黄土,感觉自己也有看透红尘的大师的睿智通达一般呢!

    深夜,一切细微的声响都大了起来,或许是因为唐珩安在旁边的原因,招弟并没有感到害怕,自己想想,也觉得能对他付出这么多信任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当年宝出事,在她无助的时候他出现并且帮助了她,从此这个人就带上了可以依靠的属性了吧,而他白的举动也印证了这份信任没错。

    明明按理,她从就认识了他,她就会一直以看一个晚辈的眼光来看待他的,毕竟人的第一印象会影响一生。很多青梅竹马的遗憾就源于此。她还能够记得第一次看见唐珩安时,那个黑黑的,明明喜欢吃还要端着,不想别人听见自己公鸭嗓子故作成熟的傲娇样,甚至这形象一点没变,她偏偏就是会把那个少年跟现在的唐珩安分开,好像他们是两个人一样。

    这种奇怪的想法也不知道是怎么生出来的,似乎记着那个少年的样子,在她与他打交道的时候就会告诉她,王爷这种生物,也跟别人一样有血有肉,让她总是能够以一种平常心来对待他,而不受这个时代身份就能压死人的影响。

    而信任,招弟就把她归为唐珩安的个人魅力了,唐珩安的行为很能够满足女孩儿心中的英雄情结,那种电影里似得“盖世英雄,脚踩祥云,临危相救”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让她这种活了两世的“老”人家也能感慨一下,当然,也仅止于感慨了,自认为看透了人生的招弟是不觉得自己还会心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