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血色的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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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中,冯斯一直自豪于自己的体魄强健,除了小时候那次离奇的发烧之外——后来证明其实是养母池莲搞的鬼——他基本上不怎么生病。

    但是进入这个离奇的年头之后,他开始频繁地进出医院,虽然前几次都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受伤。不过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病倒了,不仅仅发高烧,还有些轻度肺炎,不得不住院一周接受抗生素治疗。

    当然,不管在什么状况下,冯斯贱兮兮的本色永远不变。比如当文潇岚拎着饭盒过来送饭的时候,他的脸看上去就像癌症晚期。

    “面对着一个不久于人世的可怜人,你们居然忍心不给他肉吃?”冯斯吸溜着鼻子,“五公里以外我就闻到了,又是几盒子素菜。”

    文潇岚板着脸放下饭盒:“医生说过饮食清淡,别他妈废话!再说了,小樱辛辛苦苦专门替你做的银耳莲子羹和西芹百合,营养又健康……”

    “只有你们这些成天体重长一两就觉得地球要爆炸的小妞才会觉得没肉的东西是健康的!”冯斯不客气地打断她,“回去告诉小樱,老子体壮如牛龙精虎猛,一天不吃肉就要变修!”

    “果然是浑身充满了原始基因的野蛮人……”文潇岚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身子向后一靠,双目微闭,显出一副心力交瘁的模样。

    “抱歉啊,我不知道你那么累,早知道不要你送饭了。”冯斯有些歉疚。

    文潇岚摆摆手:“不关你的事,我是心累。”

    冯斯嗤嗤嗤笑出声来:“文会长又组织什么了不起的大活动了?元旦晚会?校园风采大赛?不会是要选校花吧?难道您老想要去参选……”

    文潇岚一声不吭,听着冯斯胡言乱语。等对方过足了瘾,她才慢慢地开口:“我其实是在一直想着一件事,白天也想,晚上也想,觉都睡不好。”

    文潇岚的语气格外严肃,冯斯一愣,终于收起了之前的嬉皮笑脸。他试探性地发问:“你还在担心我的事情?或者说担心小樱?”

    “也是,也不是,”文潇岚说,“其实我更多的是在想我自己。”

    “你自己?”

    “是啊,我在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文潇岚说,“虽然那几个怪物号称要保护我们,但他们也不是万能的,而且以后多半还会出现更厉害的敌人。我们就像是菜板上的猪肉,老这么等着被切片红烧,也不是个办法。”

    “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冯斯叹了口气,心情又开始变得沉郁。但等了一下,他忽然反应过来,文潇岚不是喜欢抱怨的人,她的话语里似乎藏了点别的意思。

    “你……不会是想……那什么吧?”冯斯的语声有点颤抖,“千万别,那是男人的事……”

    “王璐是女人,林静橦是女人,何一帆也是女人,”文潇岚说,“她们都不比男人逊色。你就收起你那一套大男子主义吧。”

    “不是大男子主义,”冯斯咕哝着,“只是这些事情归根结底是由我引发的,我不想把别人卷进去。”

    “现在已经不单是因为你了。”文潇岚淡淡地说。

    冯斯又是一怔,似乎再次听出了那么一点弦外之音。直到吃完饭后,文潇岚离开去上下午的课,他还在琢磨着对方话里的意味。他倒是并不太担心文潇岚真的会去动手术移植附脑,毕竟文潇岚一向是个谨慎的人,就算她真的有类似的想法,到她能真正下定决心,还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那一句“不单是因为你了”,好像包含了一些其他的东西……

    忽然之间,两颗丑陋的大头跳进了他的脑海,让他一下子有点儿领悟。

    “这真是《美女与野兽》的终极版啊,”冯斯挠了挠头,“不会是真的吧?太惊悚了……”

    脑子里那两颗丑陋的大头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两个人。在冯斯想象中的视界里,文潇岚走进了一家女士内衣店,一个用帽兜遮住头脸的矮壮身躯默默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候——这情景喜剧般的一幕让冯斯忍不住坐在病床上笑出了声。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去琢磨文潇岚和范量宇的事情,欧洲怪客的出现让他感受到了危机的临近,而且在昏迷之前,他想通了守卫人对这些疯子重视的原因,这个原因想想都有点让人发毛。

    刚刚清醒后不久,他就迫不及待地向文潇岚说出了他的推测:“关于西藏那一支欧洲人的意义,路晗衣曾经提示我,说他们具有一种特殊的、守卫人都渴望拥有的力量。我想了很久,直到无意间在医院门口摔了一跤,才通过医院这个符号产生了一些联想。在此之前,好几个人都告诉过我,在南方某座废弃的医院里,有黑暗家族在进行附脑的实验,希望能寻找到附脑的极限。”

    “对的,你和我讲过,那家医院足够拍恐怖片的了。”文潇岚说。

    “而这种极限到底指向何处呢?结合到那几次自我凌迟的恐怖事件,我终于猜到了——那就是附脑对人类原生大脑的摆脱!失去心脏供氧后,几分钟就会开始有脑细胞死亡,十分钟以内就会达到全面的脑死亡——那也是医学意义上的生命彻底终结。但是为什么那些人还能动作、还能在脸上摆出那样陶醉的表情?是因为附脑接管了身体!”

    “就是说,他们追求的最终方向,很可能是只有附脑而没有大脑的身体?”文潇岚的脑子也不慢,“那可真是在创造怪物了。”

    “之前李济不也完成了类似的进化吗?但她那种能自我进化的附脑属于特例,不具备共性。可我还是觉得,这应该不是最终极的目的,”冯斯说,“怪物可能并非目的,而是手段,他们想要的,还是尽可能地开发附脑的潜能。你想想,离开了大脑的桎梏,附脑岂不是又可以提升一个层次了?”

    “他们到底想要拿附脑来干什么?”文潇岚的表情就像是背上有蜘蛛在爬,“就算真的是‘邪恶魔王征服地球’这样的烂梗,也不必那么麻烦吧?”

    更加令他不安的在于,曾炜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露过面了。自从两人在精神病院见过最后一面后,曾炜再也没有来找过他,也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和他联系。之前文潇岚曾建议他拜托何一帆帮忙,但其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以及这该死的肺炎,让他顾不上去找她。

    冯斯很清楚,曾炜身上那种可怕的韧性实在比女生宿舍里的蟑螂还要恐怖,无论他的动机到底是好是坏,都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但现在,曾炜已经有十多天没有出现过了,他有些怀疑对方是否出了什么事。

    “还是给何一帆打个电话问问吧。”冯斯自言自语着,拿起了手机。但他还没来得及拨号,手机已经先响起来了,屏幕上显示出的号码来自不会说话的关雪樱,这是在提示冯斯看短信或者聊天工具。

    冯斯打开聊天工具,发现关雪樱给他发来的是一则新闻链接,那是本市公安局发布的通告。点开这则通告,冯斯的眉毛搅到了一起。

    通告的大致内容是提醒市民注意,本市今日凌晨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两人死亡。在职刑警曾炜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持枪潜逃,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鉴于此人极度危险,如有市民发现此人行踪,一定不要轻举妄动,应立即报警云云。

    “曾炜?故意杀人?持枪潜逃?”冯斯慢慢放下手机,搔了搔头皮,“这可玩得有点大了。”

    曾炜这起杀人案的部分细节很快在网上得到了披露。据说,曾炜在这一天凌晨的时候,出现在了本市的某个收容流浪人员的救助站。他手持公安局配发的警用手枪,一共开了五枪,其中一枪击中了一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剩下四枪全部打在一个刚刚被收容的流浪汉身上。两人均当场死亡,曾炜也随之逃遁。至于他为什么要杀这两个人,就不得而知了。

    网络上也并没有提及这两位两位死者的身份,网民们自然开始了各种乱纷纷的猜测。只有冯斯知道,这件事当中必然有隐情,而且必然和魔王的世界有关。他没有能力去寻找曾炜,只能被动地等待着曾炜来找他。

    两天之后,冯斯出院了。毕竟身体底子好,经过这一星期的休养后,他已经完全无碍,可以精力充沛地……迎接考期了。

    “不许抱怨!”文潇岚毫不客气地用手里的圆珠笔敲着冯斯的脑袋,“你每天嚷嚷一万遍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抓紧复习!”

    “考试是普通人生活中的糟粕……”冯斯带着一脸便秘的表情做着习题。其实他也并没有抱怨太多,并不是觉悟提高了,而是因为身边有关雪樱。来到北京半年了,只有小学文化关雪樱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隐隐让冯斯觉得自己在学业上的不上心颇有些可耻。

    他还注意到,关雪樱在学习日语。这个写中文都会掺杂不少错别字的姑娘,学起日语来自然是加倍困难,但她一直咬牙坚持着,对着教学视频张着嘴,无声地模仿视频里的发音嘴型。冯斯明白,关雪樱心里还在惦记着她身份不明的母亲,而且恐怕已经存在着日后发掘出全部真相的念头,日语的学习也是为此做准备。

    关雪樱并不傻,当然知道这个属于她母亲的世界危险之极,但她还是坚定地开始行动。这是典型的关雪樱的风格,没有言语——她反正不会说话——没有犹豫,没有怨言,没有后悔。冯斯忽然发现,自己很羡慕关雪樱柔弱外表下的爽利与坚强。相比之下,他简直就是一只患得患失的乌龟。

    当然,还有比他更像乌龟的生物,那就是存在感稀薄的刘岂凡刘大少。自从住进了宁章闻家的对门屋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四大家族加强了保护力量,十天来并没有新的黑暗势力出现骚扰,而他几乎没有离开过家门,如果不是关雪樱还要每天给他送去一日三餐,简直让人怀疑他已经羽化升仙。他只是从宁章闻那里借走了许多宁章闻父母留下的藏书,成天闷头阅读。

    “你还真说对了。他简直就像过去的我。”宁章闻对冯斯说。

    “其实还是有内在的区别的,”冯斯说,“他是闷,你是怪。”

    “滚蛋!”

    冯斯尝试着找刘岂凡聊天,此君倒并不像过去的宁章闻那样抗拒与人交流,但他却也实在不是一个好的交谈对象,往往冯斯问十句他回一句,这一句话还他妈不超过十个字。尤其让冯斯恼火的是,别看刘岂凡蔫不拉几的似乎一只蚂蚁都能撞死他,不想说的话就是坚决不说。

    “你到底有什么打算?”冯斯问,“总不能在这儿吃喝路阔少一辈子吧?”

    “没打算。”刘岂凡简单地说

    “那……你不想去找找那位你心心念念的黎小姐?”冯斯又问。

    刘岂凡按惯例红了一阵子脸,最后挤出两个字:“不想。”

    “真的不想?”冯斯一通挤眉弄眼。

    刘岂凡刚刚变白的脸又红了,慢慢低下头:“假的。”

    冯斯气不打一处来:“那你他妈的成天缩在屋子里看叔本华,叔本华能帮你找到媳妇儿吗?”

    他确实有些不安,刘大少的能力具备所罗门王宝藏一样的吸引力,也像陈旧的二战炸弹一样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爆炸。他实在希望几大家族的人能够早点分赃停当,把刘岂凡带走,但现在看来,这帮孙子似乎更愿意把刘岂凡和他捆绑在一块儿,好比超市里卖一瓶洁厕灵搭一个钢丝球。

    生活真是越来越复杂了,冯斯一边看着课本上的伯努利大数定律一边发着呆。

    圣诞节很快到了。

    冯斯脑后生反骨,对此类打着节日旗号圈钱约炮的舶来品一向没有好感,但他素来与人为善,一般也不把这种反感表露出来。文潇岚建议搞一个圣诞party,他琢磨了一下,最近这段日子大家过得都很辛苦,是该放松一下了,于是爽快地同意了。当然,还是免不了要碎嘴一两句。

    “国家不放假的节日都不能算节!”他对文潇岚说。

    “一辈子的屌丝命!”文潇岚嗤之以鼻。

    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对于宁章闻、关雪樱和刘岂凡这三个人而言,都是第一次过圣诞,其中关雪樱更是对圣诞这个概念都不太清楚。

    “在我们家,过春节的时候我可以一天不挨打,运气好了还能放几个鞭炮。”关雪樱在纸上写道。

    这句话让冯斯心里微微一痛。他做出了一个有违本性的决定,打算把这个原本被他鄙弃的节日搞得尽量热闹一点,哪怕只是为了让关雪樱开心。为此他甚至推迟了去探访那家京郊的废弃疯人院的计划。

    他想法子弄来了一棵像模像样的圣诞树,又买了一个电子书阅读器作为给关雪樱的礼物。另一方面,关雪樱开始热情十足地准备圣诞夜的晚餐,冯斯甚至通过网络电商给她搞来了一只足足有六公斤重的整火鸡,并且替她查好了完整的烤火鸡的攻略。关雪樱欢喜不已,十分遗憾每年只有一个圣诞节。

    不过,民间的欢乐归民间,校方是不会为了这个洋节开绿灯的。考期将至,部分课时较短的课程已经陆陆续续开始考试。圣诞前夕的当天下午,冯斯所在的专业考离散数学,这是一门难度不小的科目,老师更是学校知名的四大名捕之一,考得人人焦头烂额面色发绿。即便是冯斯这样的突击应考专家,考完后心里也略微有些忐忑,没有必过的把握。

    但一想到晚上的圣诞大餐,他的心情很快好了起来。洋鬼子平安夜要吃火鸡,那是中国人民耳熟能详的,但烤火鸡大餐到底是什么味道,真吃过的倒还不多,冯斯这样的土包子也不例外。反正洋鬼子吃了几百年了,想来不会难吃,何况关雪樱的厨艺还有加成。

    想到这里,他不禁吞了一口唾沫,开始感到肚子咕咕直叫。想要招呼文潇岚一起走,转头一看,她正在和别人讨论着答案,已入浑然忘我的境界。他也不想去打扰学霸的世界,决定去买点水果直接到宁章闻家。但刚刚走到教学区的门口,他的脚步就停住了。

    “就连吃一只火鸡你都要跟我作对啊……”冯斯的语声低落得好似刚刚在股市赔光了家当。

    在他的身前不远处,站着一个身穿清洁工工作服、手拿笤帚的男人,乍一看似乎并不起眼。但冯斯一眼就能看出他那秃鹫一样的气质。

    那是正在被通缉的杀人嫌疑犯,前警官曾炜。

    二、

    冯斯考完试后忐忑不安,文潇岚同样忐忑。不同的是,她是在担心自己可能会上不了90分。直到和班上另外几位成绩优秀的同学对过答案,她才稍微松了口气。

    “加上平时成绩,应该差不多了吧?”文潇岚自言自语着,收拾好书包,却发现冯斯已经消失无踪。这倒没什么奇怪的,自从她和周宇玮谈恋爱之后,即便两人已经分手,冯斯也总是有意无意在公开场合和她尽量保持距离。

    她叹了一口气,独自回到宁章闻家里,关雪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而宁章闻和刘岂凡两人都坐在房间里,一个对着电脑,一个捧着书,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假如文潇岚不进门,他们大概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两个闷蛋!都起来干活啦!”文潇岚一声大喝,吓得刘岂凡手里的书掉到了地上。

    “我们能干什么活?”宁章闻很是困惑,“只能添乱吧?”

    “哪怕是添乱你们也得给我做出点样子来!”文潇岚的领导风范展露无遗,“这是小樱第一次过圣诞节,怎么也要有点全民喜庆的气氛!”

    宁章闻唉声叹气地来到客厅,开始装点圣诞树。刘岂凡则默默地抄起抹布开始打扫卫生。文潇岚走进厨房,给关雪樱打了一阵子下手,这才忽然意识到:冯斯一直没回来。

    她拨通了冯斯的手机,对方却一直没有接电话。可能是考试的时候调到静音了?文潇岚试图这样自我安慰,但内心的不安却像滚雪球一样飞速膨胀。

    在这个充满危机的时代,不能心存任何侥幸,文潇岚想,但悲剧在于,即便不心存侥幸,却也没有应对的方法。只能瞪着眼干等了。

    烤火鸡的肉香味儿已经开始从厨房飘散出来,令人垂涎三尺。

    “我第一次被绑架,或者说记忆里第一次被绑架,是被我爹塞进了一辆大概年纪比我还大的金杯面包车。”冯斯说,“后来又坐过各种各样的破车,全都带着后现代的颓废和狂野,所以我总希望有一天,绑架我的盖世英雄能开着劳斯莱斯来接我。不过您老……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下限。”

    “清洁车挺好的,一般人想坐还没机会呢。”驾驶座上的曾炜说。“何况这一次我可没绑架你,是你自愿跟我走的。”

    “嗯,的确不是强迫,用诱拐可能更恰当。”冯斯回答。

    说话的时候,这辆布满灰尘的道路清扫车发出“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电子音乐,慢吞吞地在马路上爬行。速度虽慢,两人还是一点点地离开了学校,驶向学校附近一处冯斯曾经到过的地方——哈德利教授毙命的那一片平房区。

    冯斯敏感地意识到了些什么:“你把我带到这里来,不光是为了故地重游吧?”

    “下车。”曾炜并没有回答。

    冯斯跟着曾炜,来到了平房区里的另一座小院——并不是哈德利曾经住过的那一座,但相隔并不远。他有些疑惑,但明白曾炜把他带到这里来一定有特殊的用意。

    两人走进了院里的一个房间,房间并不大,里面有一张床和一个已经掉漆不少的木制衣柜,倒是比哈德利的简易衣柜略有升级。土暖气烧得很足,冯斯一进屋就脱掉了外衣,一屁股坐在床上:“曾警官,现在你应该多多少少告诉我一些事情了吧?”

    曾炜小心地别上门,也跟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目光望向冯斯。在过去的日子里,曾炜每次见面都会这样上上下下地打量冯斯,总给他一种屠夫看着一头猪挑选下刀部位的感觉,令他浑身不自在。但今天,曾炜的目光里多了一些别样的东西——冯斯想了很久,从自己的词库里挑出了“慈祥”两个字。

    太他妈违和了,他想。这样的眼神简直比屠夫挑猪更让我不自在。

    过了好几分钟,曾炜才收回那让冯斯不舒服的眼光,重新开了口:“我的确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你,但现在有更要紧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什么要紧事?”冯斯问。

    “这些日子我并没有闲着,已经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大致摸清了,”曾炜说,“虽然什么魔王、什么守卫人听上去像是胡编乱造的网络小说,但我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其中的怪诞,不得不接受它们。所以,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

    “既然你已经了解了那么多,那你应该知道,我这个所谓的天选者基本就是个沙袋,守卫人世界里随便一个九流货色就能秒杀我。”冯斯说。

    “不只是沙袋,某些时候,也可以成为重要的催化剂。”曾炜说。

    冯斯一怔:“催化?你想让我做什么?”

    曾炜示意冯斯从床上站起来,然后弯下腰,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麻袋。他小心地解开扎在麻袋口的绳子,冲冯斯打了个手势。冯斯会意,走上前去,探头望向麻袋里。只看了一眼,他就忍不住惊呼一声。

    “这……这是什么玩意儿?”冯斯的脸上现出了极度厌恶的神情,“难得见到这么恶心的东西。”

    确实很恶心。

    麻袋里所装着的,是一只老鼠,或者说,硕鼠。冯斯活了二十岁,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老鼠。它的体型和一只肥壮的兔子差不多,血红的双目有硬币大小,尾部光秃秃的并没有尾巴,很是难看,但这并不是冯斯给出“恶心”评价的理由。相比起这只硕鼠身上另一个骇人的特征,没有尾巴简直微不足道。

    ——它的腹部有一个巨大的伤口,深可见骨,散发出腐烂的恶臭味。最为诡异的是,伤口边缘有一块肿起的包块,乍一看像是肿瘤,但仔细分辨,可以看出这个“肿瘤”被包裹在一层接近透明的薄膜中,透过薄膜可以隐约看清它的真实形状。

    “这是一个……脑子?”冯斯脱口而出。

    “是一个脑子,而且不是一般的脑子,”曾炜说,“和你头颅里的星形细胞瘤一样,都是附脑。”

    “您就不必背我的病历了……”冯斯哼唧一声,“这只耗子什么来历?”

    “它来自西藏,”曾炜的回答让冯斯浑身一震,“是西藏那一支黑暗家族世代守护的圣物。大约两年前,它被美国人霍奇?哈德利得到。”

    冯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过了几秒种,谨慎地开口发问:“当时……哈德利教授死的时候,藏在他衣柜里的,就是这只老鼠?难道说,就是这个鬼东西制造了我的幻觉?”

    曾炜点点头:“是的,就是它。那天哈德利教授死后,它也逃走了,但并没有能力逃远,一直藏身于附近,最后还是被我找到了。”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那就是它的特殊能力吗?让人陷入快乐的幻想中?”

    “那只是一种表象而已,”曾炜回答,“吸毒一样的快乐的幻境,只是它的能力所产生的副作用,真正的秘密只有那些西藏的欧洲人才知道。不过现在,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让它活下去。”

    “我也看得出来它的状况不大好,但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有什么用?”冯斯一摊手,“我最多不过对它加以催化,让它更深地沉入幻境,那样就能救它的命么?”

    曾炜的神情十分古怪:“恐怕是的。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但这只老鼠和它的配偶……从被人们发现开始,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它们似乎是仅仅凭借着那些精神的振奋就可以活命。”

    冯斯已经顾不得去琢磨“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有多么怪异了,他先注意到了另外一个细节:“配偶?也就是说,这样的硕鼠是一对?那另外一只呢?”

    “一雄一雌,这只是雌的。哈德利看来对这两只耗子十分感兴趣,那只雄的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哈德利从藏区带到了内地,”曾炜说,“不过不知为了什么,后来雄的失踪了,至少是一直不在哈德利身边。时间紧急,我也不是神仙,实在没法子找出那一只的下落了。”

    “我还以为你是万能的呢……”冯斯讥诮地说。

    “我要是万能的,也不至于变成杀人嫌疑犯被追得到处乱跑了。”曾炜的语气倒还平静,但冯斯能听出其中潜在的焦虑。他连忙发问:“对了,你到底杀人没有?”

    “当然没有,”曾炜说,“回头跟你细说,现在你必须赶紧想办法催化这只耗子的精神力量,让它赶快high起来,不然它挂了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说,那些欧洲人可能会发狂。”

    冯斯强忍着胃部的不适,低下头仔细查看这只巨鼠。如曾炜所言,它的状况相当糟糕,已经接近奄奄一息,嘴角挂着新鲜的血沫,沫子里带着黑色。如果再不想办法,它大概真的会死。

    “按照你的说法,只需要唤起它的精神力量,它就能恢复生机?”冯斯搔搔头皮,“这也太玄了吧。”

    “我没有说一定能,事实上这仅仅是猜测,”曾炜点燃了一支烟,“但却是唯一有点儿希望的猜测。”

    “可问题在于,我也并不知道我要如何发挥我的催化作用,”冯斯一脸为难,“我的身上并没有某种开关,可以按一下就给别人打一针鸡血。”

    “那你最好想出点办法来,蒙也好,撞大运也好,祈求上帝保佑也好,”曾炜吐出一个烟圈,“不然那些欧洲人集体发起疯来,就不会仅仅是体育馆事件那么简单了。”

    冯斯偏头看了曾炜一眼:“你现在难道不是应该担心一些别的事情么?比如说,你身上的杀人嫌疑?”

    “顾不上。”曾炜轻松地摇摇头。

    “顾不上?那不是你最应该顾的吗?”

    “不。我首先是一个警察。”

    冯斯僵住了。他再次在曾炜的目光里找到了那种不一样的神采。许久以后,他得出了结论,那种眼神,大概就叫做“正义”吧。

    他在守卫人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正义。

    一种忽然让他感到了那么一丁点儿自惭形秽的正义。

    三、

    冯斯一直没有回来,也一直没有回电话。

    文潇岚并没有说什么安慰关雪樱和宁章闻的话,因为大家都清楚,不会有什么侥幸的。冯斯一定是又被魔王世界中层出不穷的突发事件缠住了。这种时候,说那些骗人骗己的谎话并无意义。

    三人默默地坐在客厅里,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说话。遇到这种场合,刘岂凡自然是独自一人缩进宁章闻的房间,更加不会去主动打破沉默。房子里一片死寂,只有关雪樱做的一桌子圣诞大菜发出诱人的香气,但此时此刻,没有人有胃口去吃饭。

    这是关雪樱期盼已久的第一个圣诞节啊,文潇岚在心里恨恨地想,这下子算是被毁掉了。不管缠住冯斯的是守卫人还是黑暗家族,还是那个叫曾炜的警察,总之都不是好东西。

    然而,自己终究拿那些混账没有丝毫办法。文潇岚的脑子里又开始不可遏止地冒出那个念头:假如我去动手术移植一个附脑……别的不说,起码范量宇在自己面前不会老摆那种臭脸了……不对,范量宇的臭脸是不会以对方的实力为转移的,这孙子根本就是看心情……

    正在神游物外胡思乱想,厨房门口忽然响起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那么香的火鸡,凉了多可惜啊!”

    三人悚然扭头,才发现那里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年轻男人,看身材似乎比冯斯还要高几公分,也比冯斯更加壮实,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黑色风衣。他的脸同样生得不赖,晃眼一看没准还会被错认为韩国男星。但这个人是突兀出现的,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魔王世界中的不速之客。即便他的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那种突如其来的不请自到也绝不会代表着友好,所以宁章闻蹭的一下从沙发上弹起,直冲向对方,那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大概也是出于“我是屋子里唯一一个男人”的心态——他并没有把刘岂凡算作“男人”。

    不过大家也都清楚,宁章闻不可能有任何胜算。事实上,他刚刚冲出去三四步,整个身体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生生推了回去,重新跌坐在沙发上。宁章闻并不笨,知道双方相差太远,索性不再动了。

    “你是属于哪一个家族的?”文潇岚镇定地发问。

    年轻男人微笑着摇头:“不,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不管是守卫人势力还是魔王势力,都不是。”

    文潇岚一怔。这是她头一次听说,在那个非人类的世界里有这样的单独个体存在。那样一个弱肉强食血肉横飞的修罗杀场,即便强如范量宇,也仍然不得不借助家族的力量来和强敌抗衡。但眼下,身前的年轻人宣称他不属于任何家族。

    “那你……到底是什么人?”文潇岚换了个问法。

    年轻人大模大样地拖过一把椅子坐在餐桌旁,坐定之后,才慢吞吞地回答:“我也说不清楚,但是我可以给你猜的机会。”

    “猜中了怎么样,猜不中又怎么样?”文潇岚问。

    “猜中了的话,下次再杀你们;猜不中的话,我就只好今天动手了。血色的平安夜,多有趣啊。”

    年轻男人的语气就像是讨论圣诞夜的菜单。而说完这句话之后,厨房的烤箱门忽然打开,一直放在厨房烤箱内没有拿出来的那只火鸡连同盘子一起飞了出来,落在餐桌上,正放在年轻人面前。紧跟着,冯斯为了这顿大餐新买的便宜刀叉也飞出来一副。

    “这么香的火鸡,不吃太浪费了。”年轻人用欣赏的目光看着眼前犹带热气的硕大烤火鸡,伸手拿起了刀叉。

    “这就是你的蠹痕?隔空取物?你应该去上春晚当魔术大师嘛。”文潇岚不无讥讽地说。

    年轻人并没有说话,手上继续做着切割的动作,文潇岚却忽然间觉得喉头一紧,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了她的气管,让她无法呼吸。她徒劳地挣扎着,却根本抓不到那双无形的手,只觉得自己被憋得眼冒金星,不知道会先缺氧而死还是先被扭断脖子。

    宁章闻和关雪樱都试图阻止,但在年轻人那股无形力量的压迫下,根本不能靠近他。关雪樱情急之下,抓起手边的茶杯向着年轻人掷了过去,啪的一声,茶杯在半空中粉碎。刘岂凡站在卧室门边,犹犹豫豫地不知该怎么办。

    但年轻人总算是在把文潇岚掐死之前收回了蠹痕。文潇岚捂着脖子,喘息了好一阵子,张口想要说话,却只能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我是个小心眼的人,和我说话最好礼貌一些,不然我说不定真的像魔术师大变活人那样,把你彻底变没。”年轻人用斯文的动作咀嚼吞咽完嘴里的火鸡肉,细细地擦了擦嘴,这才重新说话。

    文潇岚狠狠地瞪着他,直到觉得咽喉稍微舒适一点点后,才哑着嗓子说:“好吧,你刚才说要我猜你是谁,怎么个猜法?”

    “很简单,你可以问任何问题,而我的回答只有‘是’和‘不是’,”年轻人又切下了另外一片火鸡肉,“一共十次机会。如果十次以内你猜出我的身份,我就放过你们。如果十次以内没有猜中……”

    “你就杀了我们,是么?”文潇岚问。

    “一气儿全杀了就不好玩了,”年轻人摇摇手指,“从第十一次提问开始,每多一次猜测,我就杀掉你们当中的一个。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你要是能在第十四次猜中的话,至少你自己能活命。”

    文潇岚的额头微微冒出了汗珠。她心里有些奇怪,最近守卫人那帮子人对宁章闻家的监控不可谓不严,但是这个年轻人不但悄无声息地钻进来了,还逗留了那么久,竟然始终没有人干涉,这有些不太正常。

    年轻人猜出了她的心思:“是不是还盼着有人来救你?你放心吧,此时此刻,有能力和我抗衡的那几个人,都很忙,忙到顾不上你们了。”

    文潇岚心里又是咯噔一跳。听对方的口气,四大高手似乎是被什么难缠的敌人缠上了,也就是说,年轻人挑选了一个最佳时机来到这里,没有人有能力救他们了,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不知道范量宇能不能应付这次的强敌?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文潇岚自己都吓了一跳,然后赶紧把它用力摁到水面下。她定了定神,把那些奇怪的杂念强行驱赶出脑海,开始思考自己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怎么问。看看身边的三位同伴,都是一脸茫然,显然对此类游戏毫无经验,只能靠自己了。

    她思索了很久,问出了第一个问题:“你的立场是站在冯斯的对立面的,是么?”

    年轻人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嘲讽的笑容,文潇岚忽然间醒悟过来,后悔得想要给自己一个耳光——这个问题完全就是废话!对方来到这里挟持了和冯斯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人,还威胁要杀死他们,当然是冯斯的敌人了,这是摆明了的事实,根本就没有提问的必要。

    文潇岚懊丧地撅着嘴,知道自己已经浪费掉了一次宝贵的机会。不行,没时间后悔或者沮丧了,她对自己说,沮丧是危险处境中最没有用的情绪。必须把握住第二次提问。

    “你认识冯斯吗——不对,刚才不算!”文潇岚说了几个字后又连忙改口,“我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冯斯认识你吗?”

    年轻人的嘴角依然挂着笑容,但这一次,笑容里有了一些赞赏的意味:“这个问题问的不错。我的回答是:是的。”

    文潇岚悄悄握了一下拳,这个问题没有白问!这家伙是冯斯的旧相识!而冯斯对于自己魔王世界中人的接触从来没有隐瞒过她,他从未提到过曾经认识这样一个人——而这个人的作派如此与众不同,不可能不引起冯斯的特别注意。

    也就是说,这个人一直深藏不露,始终把自己藏在平庸无奇的外表下,所以冯斯虽然认识他,却并没有提及他的欲望。那样的话,可就难猜了。

    另一方面,他先前曾对自己说过,他不属于任何家族,那么冯斯就不应该是在和某个家族的人打交道时认识他的。那会是什么样的场合呢?

    “冯斯认为你是他的朋友,对吗?”犹豫了一会儿,文潇岚提出第三次猜测。虽然在第一次猜测中,年轻人确认了他和冯斯立场相左,但伪装的外表却未必如此。现实中,说不定他还和冯斯颇为亲近呢。

    年轻人立刻摇头:“不是。”

    不是冯斯的朋友,文潇岚想,这倒也是一个收获。但不是朋友也有两种可能,路人或者敌人,该不该用第四次猜测去确认一下呢?

    “冯斯认为你是他的敌人,是不是?”她最终还是这样问了。

    出乎意料地,她发现对方的表情有些迟疑。顿了几秒钟之后,年轻人才皱着眉头开口:“……是。”

    这是个非常有用的表情变化,文潇岚暗想,在最初的那一刻,他其实并不确定冯斯是不是把他当做敌人,需要思索一小会儿才能勉强肯定。从这个姿态可以推断出,冯斯肯定对他没有好感甚至带有恶感,但要说到了把他当成敌人的地步,似乎也有些勉强。

    这可复杂了,文潇岚捶捶头,这家伙和冯斯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也许是有过矛盾有过争吵,但又不是特别厉害;又或者……也许是对方了解冯斯的性格,知道冯斯不会为了一些表面的冲突就记恨一个人。在文潇岚的印象里,从中学到大学,冯斯和不少人打过架,但真正能和他成为仇敌的却寥寥无几。

    这难道是个和冯斯打过架的人?也不大对,以他的能力,就算要把冯斯撕成碎块都不是什么难事。除非……

    除非是另外一种可能性!文潇岚的眼睛一亮。此人可能过去并没有什么伪装,而是真正的寻常而不起眼,但在认识冯斯之后,发生过一些特殊的变化,比如——移植附脑!

    她深吸了一口气:“第五个问题,你是在最近这一两年才移植的新附脑,对么?”

    年轻人的双瞳里骤然爆出一丝火光,那一瞬间,文潇岚觉得对方会突然暴起把她的喉咙掐断。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知道自己完全无力抵抗,幸好对方终于还是没有出手。相反的,他迅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再度微笑起来。

    “你的思维比我想象中要敏捷,”年轻人说,“我的回答是:是的。”

    文潇岚渐渐有些摸到了方向。后天移植附脑、尤其成年后移植附脑的风险极大,守卫人世界里的很多人都因此丧生。但这个人不顾危险选择了这条路,说明背后有着一些足以推动他的强大动力。

    是什么样的动力呢?对力量的贪婪?对财富和地位的渴求?对未来的恐惧?又或者是出于……自卑?

    她细细回想着先前年轻人运用无形之力扼住自己咽喉的场景。自己不过是挖苦了他两句,他就毫不手软地折磨自己,这似乎说明了此人笑容可掬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暴戾。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越容易被激怒的人,往往越隐藏着某些自卑心理,所以才会那么敏感。

    “你过去曾经饱受欺凌,是不是?”文潇岚一字一顿地抛出了第六个问题。

    这个问题刚刚问出口,她就觉得屋内的氛围有些不对。这一次,年轻人的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妥,甚至眼神都没有变化,但她却感到一种森冷的气息从对方身上蔓延开来,那是一种冷酷到极点的杀意。

    看来是戳到了这家伙的痛处,文潇岚又是兴奋又是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引得这个年轻人不顾承诺直接出手干掉自己。她忐忑不安地看着对方,足足半分钟过去后,年轻人终于开口了。

    “是。”年轻人用波澜不兴的语气说。说完后,他又开始用刀叉切割烤火鸡,看上去吃得津津有味。

    文潇岚闭上眼睛,努力摒弃一切杂念,在心里拼凑着这六次提问的收获:这个人认识冯斯,曾经和冯斯有过过节,但在那个时候他可能很孱弱,受到各种欺侮。然后在最近一段时间里,他移植了附脑,开始变得牛逼哄哄。

    这个人身上,有那么一点屌丝翻身的暴发户的味道,文潇岚想。但又不同于那些没有档次没有素质的土豪暴发户,此人极力想要表现出他的风度和气质,极力想要带给人一种“我比你高一等”的感觉。某种程度上,这个人的风格有那么一丁点像路晗衣,但路晗衣身上那种大家族的气度是天生的,不带任何矫饰的,而这个年轻人——用这年头的流行术语来说——充其量只是一个coser。

    他过去……或许真的被人踩得太厉害了吧?文潇岚竟然莫名其妙地生出一些同情的念头。

    那么第七个问题该怎么问呢?她一时拿不定主意。或许应该从“被欺凌、被看低”来入手?年轻人刚进屋的时候就说过,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那么他之前的生活轨迹应该基本停留在“普通人”的世界,因为魔王世界里几乎没有人可以单独生存。所以,他即便受到欺凌,也应当是被普通人欺凌,这种事情最可能发生在……

    “你以前是在学校里被人欺负,对吗?”文潇岚问。

    年轻人立刻摇摇头:“不是。”

    文潇岚很是失望,但她却注意到了一个小细节:在回答这第七个问题的时候,年轻人握着叉子的左手忽然间握紧了。尽管他又立刻松开,但这个小动作还是没有逃脱文潇岚的眼睛。而且,在那一瞬间,他的眉心似乎微微皱了一下。

    她正在揣测这个表情的意义,却感到有人在轻轻拉扯她的衣袖,侧头一看,是关雪樱。关雪樱举着手机,屏幕上是她刚刚打出来的字。

    “他没上过学,”关雪樱写道,“我很早就不上学了,认得出那种表情。”

    没上过学?文潇岚忽然间感到一些模模糊糊的记忆碎片开始在脑海中浮现。但还没等她形成具体的思路,眼前又产生了新的变故。有一个人很突兀地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出现在年轻人的身边。

    ——那是一直站在卧室门边默不作声、令人浑忘了他还存在的刘岂凡。

    砰的一声,刘岂凡的身体像一捆稻草一样摔了出去,重重撞在墙上,紧跟着落到地上。这一下撞得很重,刘岂凡连叫都没能叫出声,就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一阵子才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刘岂凡一定是冒险催动了蠹痕,想要利用时间停止的能力去解决掉这个危险的不速之客,然而,年轻人似乎并没有中招。

    根据文潇岚过去的经验,能够完全不被刘岂凡的能力所影响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至今让人不知底细的黎微,另一个……就是天选者冯斯了。

    高傲和高傲外表下的自卑……暴虐却努力维持外表的风度……不属于任何家族……曾经饱受欺凌……移植附脑……凭空攻击他人的能力……和冯斯一样不受刘岂凡蠹痕的影响……

    文潇岚忽然间豁然开朗,身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但为了保险,她还要再问一个问题。

    “看来,用不着十个问题,”文潇岚俏皮地挤挤眼睛,“也许只需要八个问题,我就能锁定你的身份了。”

    “哦?是么?”年轻人眉毛一扬,“那把你的第八次猜测说来听听。”

    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问:“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

    四、

    尽管还存着一肚子疑团,但既然曾炜坚持要他先救活这只奇怪的魔鼠,冯斯也不好再多问。他强忍着厌恶,注视着麻袋里这只离死不远的巨鼠,心里一阵阵发毛:我他妈该怎么救它呢?

    如同他之前告诉曾炜的,他身上并没有一个魔法开关,可以按一下就开始催化他人的蠹痕。这个比段公子的六脉神剑还要抽风的技能,着实不是心里想想就能嗖嗖嗖像电影特技效果那样飞出来的。

    “你这个题目还真有点难,”冯斯打量着巨鼠,“我是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和它产生精神共鸣,只能尽力而为吧。”

    “尽力而为?”曾炜哧的一声笑起来,“当一个人说出‘尽力而为’的时候,通常就意味着放弃。有些事情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尽力而为。”

    冯斯微微有些火起:“那你想怎么样?老子又不是上帝!你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曾炜摇摇头:“刚才那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你父亲说的。二十来年前,他告诉我,有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想要去做,但是成功几率很低,我也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劝慰他‘尽力而为就行了’。而他给我的回复,就是那句话。”

    他又补充说:“直到遇见你并且调查过你的身世之后,我才明白过来,他所说的那件无比困难的事情,大概指的就是把你带走。”

    冯斯愣住了。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做出了一个动作:把自己的食指塞进嘴里,用力一咬。手指被咬破了,鲜血流了出来。

    “我的血曾经对玄化道院的幻象产生过影响,后来对一种魔花也有杀伤力,”冯斯说,“试试能不能对这只耗子起作用吧——但愿不是直接杀了它。”

    他用力挤压着食指上的伤口,让血一滴滴滴到巨鼠的嘴角边。巨鼠仿佛是感受到了嘴边的血腥味,嘴微微动了一下,舌头伸出舔舐血液。冯斯连忙又硬挤出几滴血,全都被巨鼠吞吃掉,但几分钟过去了,它并没有其他异动。

    “妈的,老子的熊猫血都不管用了?”冯斯疑惑地眨巴着眼睛,“这位耗子兄还真是不走寻常路。”

    “也许是血还不够多。”曾炜淡淡地说。

    冯斯怔了怔,咬咬牙,打算找把刀子什么的再割自己一刀,反正这种事也是家常便饭了。但突然之间,他感到手背一痛,低头看去,竟然是那只巨鼠仰起头来,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背。

    曾炜伸手想要把巨鼠拽下去,冯斯赶忙用左手拦住他:“别!它好像真是嫌血不够多!让它咬!”

    他注意到了,之前始终半开半闭的巨鼠的双目,此刻已经完全睁开,正在放射出灼灼的光芒,尾部也在不安分地晃动。假如它还有尾巴的话,此刻大概会拼命摇晃吧。它在贪婪地吮吸着伤口处的血液。

    更为怪异的是它腹部伤口处的附脑,逐渐闪烁出某种淡绿色的光芒,开始只是几个小小的光点,随即数量越来越多,连成了一片一片的光斑。

    “这就是附脑工作时的样子么?”冯斯极力忍耐着被巨鼠咬住吸血的疼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话说,一会儿我是不是得去医院打点儿疫苗?预防鼠疫啊狂犬病啊什么的……”

    他嘴里絮絮叨叨,试图以此转移注意力,毕竟疼痛流血什么的对他而言只是小事,心理上的恶心不适才最难熬。但曾炜并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废话,这个背着杀人嫌疑的逃亡警察一直凝神注意着出租屋外的响动,手放在腰间——那里有他的手枪。

    “它这么吸下去,你会不会失血过多?”曾炜忽然问。

    “不至于,它其实吸得很慢,好像是每吸进去一口就要慢慢消化,”冯斯说,“不过这畜生够贪心,咬住了就死活不松口。”

    “那就好。”曾炜点点头。

    冯斯看了曾炜一眼:“曾警官,现在除了等这只耗子把我吸干之外,也没别的事儿可做了,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一点儿你和我爸过去的事情?”

    “我和他,曾经是生死之交、最好的朋友,尽管我是警察而他是一个职业杀手。”曾炜的语气很复杂。

    “职业杀手?老爹还真威风啊。”冯斯并不感到惊奇。从冯琦州死亡那一夜的打斗,他就能判断出,父亲经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而且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后来他猜测过父亲身份的各种可能,职业杀手自然也在其中。尽管职业杀手听起来更像是影视剧或者侦探小说里的元素,但这个职业是确切存在的。

    “不过你身为一个警察,居然和职业杀手是好朋友,难道你是传说中的黑警?”他发问说。

    曾炜摇摇头:“不,我虽然有时候办事不太依规矩,但从来没有忘记过我是一个警察。我和他成为朋友,起因是他救过我的命,所以后来,我一直希望能把他带回正路上。”

    “带回正路?你的意思是把他投进监狱吧?”冯斯不无挖苦地说。

    曾炜微微一笑:“我不否认我有这样的想法,毕竟无论谁都应该为自己做过的错事付出代价。不过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我做得到这一点,因为我始终找不到你父亲犯罪的证据。办案是需要证据的,即便我心知肚明你父亲做过什么,没证据也没有用。”

    “法律万岁。”冯斯哼了一声,“那么后来,就是因为我的出现,我爸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对吗?”

    “是的,他消失了将近二十年,我一度猜测他会不会是在干活的时候遇到了不测,”曾炜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但我没想到,我会在一个意外的情况下见到了他,然后又因为自作聪明,泄露了他的行踪……”

    “我觉得我有点猜到你是谁了,”冯斯打断了曾炜的话,“我爸被害死的那天晚上,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你就是他所说的生死之交,对不对?是你出卖了我爸爸,是吗?”

    曾炜的目光里充满了悲痛:“如同我刚才所说的,我的确泄露了他的行踪,但却并不是故意出卖,那只是……一个无心之失。然而,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造成的后果终究已经难以挽回了。”

    冯斯试图从曾炜的眼神里读出虚假和矫饰,但他所能看出的只有真诚和不加掩饰的悲伤与愧疚。凭直觉,他认为曾炜并没有骗他,否则曾炜此刻的表情足够竞逐奥斯卡了。

    “就是说,你并没有故意出卖我爸,他被发现只是意外。然后你开始想办法保护我,而我一直以为你有别的阴谋……”冯斯尤其疲倦地用左手掐掐自己的额头,“抱歉我的脑子有点乱,容我想一想。”

    曾炜正打算说话,忽然间眉头一皱:“有人来了!”

    他拔出了手枪,把冯斯拉到他的身后。冯斯当然从这个动作里读出了保护的意味,不过他顾不上感激,因为巨鼠的咬啮力量猛然间加重了。那些正在靠近这间出租屋的不速之客,似乎是激发了它的某种情绪,冯斯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害怕、紧张还是高兴,总之它兴奋起来了,除了嘴上咬得更紧,身体也开始笨拙地扭动,四肢不停搔扒。

    “你不会打算连骨头都一起给我咬断吧?”冯斯很是无奈,但眼看着巨鼠明显焕发出生机,也不敢轻易收回手。正不知如何是好,屋外有了新的响动。

    “老鼠!老鼠!”“耗子!”“妈呀救命啊!”一片惊呼声响起来。从声音听来,叫喊的人男女老少皆有,而且来自不同的方向,似乎是这一片居民区里的人都被惊动了。

    这间出租屋只有在和门同侧的墙上有窗户,不过窗帘一直是紧闭的。曾炜犹豫了一下,右手仍然持枪,左手小心地撩起窗帘一角向外看了一眼。他马上重新放下窗帘,脸色格外凝重。

    “怎么了?他们为什么喊?”冯斯问。

    “我们的这个小朋友……果然能力不一般,”曾炜说,“全世界的老鼠大概都被它召唤过来了。”

    冯斯一惊,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手上的巨鼠也到窗边探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吓得他浑身一颤——院子里到处都是老鼠!大的,小的,黑色的,灰色的,在院子里的空地上来回乱窜,看数量至少有上百只,还有更多的源源不断从门外钻进来。虽然他小时候也是敢于捏着活老鼠满教室吓唬女生的主儿,但这样大规模的鼠群暴走还真是闻所未闻,眼看着那些密密麻麻蠕动的躯体,不自禁地一阵恶心。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冯斯惊魂未定,冲着曾炜喊了起来。虽然已经经历过许多的风浪,但在此时此刻,当诡异的场景突然出现时,他的第一反应却是向曾炜发问。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向可靠的长辈求助一样。

    “这只老鼠,兴许能散发出某些特殊的气味或是信息素,吸引其他的鼠类,”曾炜说,“某种意义上说,它大概称得上鼠王吧。”

    冯斯哑然失笑:“要是狮王、虎王、狼王、鹰王什么的,听上去倒是威风。鼠王说出来可真有些喜剧色彩。”

    “鼠王比你说过的那些王可怕得多。”曾炜并没有笑,语声里充满严肃。

    冯斯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搭腔,眼前忽然一花,身边的出租屋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广阔的雪原。头顶的天空蓝得就像是用颜料画出来的一样,四周的视野开阔,可以看到许多绵延高耸的巍峨雪山,正在太阳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这是一幅在平原地带和普通山区都绝对无法看到的画面。

    又是这只“鼠王”干扰自己的精神所制造的幻想么?冯斯正在想着,却听到曾炜开口说:“这是什么地方?西藏?这是幻觉吗?”

    “应该是西藏,那些应该是牦牛吧?”冯斯伸手指着前方,一条玉带一样的清澈河流弯弯曲曲地蜿蜒而过,河岸两侧是一些长着长毛的牲畜。

    “是牦牛。”曾炜肯定地说。

    曾炜看到的东西和我一样,冯斯想。如果是鼠王精神干扰所产生的幻觉,所产生的幻象都是由自身的经历与情感所引发的,两个人不应当看到同样的东西。看来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

    “这的确是幻觉,不过不是鼠王干的,而是我们的敌人所制造的,目的是把战斗控制在某个世俗凡人看不见的空间内,以免引起注目,”冯斯解释说,“但是这又不完全是单纯的幻觉,在这片精神领域中,我们的身体会随着幻境中受到的伤害产生反应。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儿被砍一刀,我们的身体会货真价实地留下刀痕;如果在这儿挂了,我们的躯体也就真正死了。”

    “那我的枪能有用吗?”曾炜问。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想,现实中属于你我的物质力量都会原封不动地被复制进这片幻域,你的枪应该能使唤,”冯斯说,“但能不能击破对方的蠹痕就得看他们的能力了。喏,他们来了。”

    就在两人身前几十米处,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三个人。这是两男一女三个白人,但女人的相貌里带有一些亚欧混血的特征。看来丁小齐当时说的是真的,冯斯想,这个家族以纯种白人为主,但也有一定的混血比例。

    “这些人应该就来自那支西藏家族,”冯斯低声对曾炜说,“要当心,这是一群彻头彻尾的疯子。”

    “我尽力而为。”曾炜简短地回答。

    “喂,大哥,是谁几分钟前还在教育我‘尽力而为’四个字就是骗人的?”冯斯没好气地说。

    “我那是激你而已,”曾炜悠悠地说,“世事哪能尽如人意?这句话是你父亲说的没错,但我从来都不同意。”

    冯斯哭笑不得,但这么一扯皮斗嘴,心情倒是轻松了一些。他重新把注意力放到三个敌人身上,发现对方已经走到了距离两人只有五六米的距离。这三个人的身材都显得瘦削而精干,面孔黝黑,大概是青藏高原特有的生活环境所造成的。走在最前面的白人男子有一张马脸一样的长长的脸,嘴里叼着一个欧式的烟斗。在他身后的另一名白人男子留着一头金色卷发,左耳有醒目的残损,只剩下了一半。

    和残耳男子并肩行走的,是一个个头高挑的混血女人,她看上去很年轻,神情间隐隐有些恍惚。不只是她,她的两个同伴也是如此,明明面对着魔王世界中至关重要的天选者,却都显得心不在焉。

    “各位好。”冯斯照例一脸满不在乎地伸手打招呼——当然他只能伸左手,右手还被巨鼠死死咬住。此时麻袋早已不翼而飞,巨鼠全部的重量都挂在他的右手上,让他不只是手背被咬得生疼,整条胳膊也酸痛难受。

    但对方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们就像听不懂中文一样,看都没有看冯斯一眼,三个人的视线都聚焦在巨鼠身上。冯斯正在感到尴尬,却看到这三个欧洲人一起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

    ——他们齐刷刷地双膝弯曲,跪在了地上,随即整个身体匍匐下去,开始虔诚地磕头。

    “他们大概不是在膜拜你吧?”曾炜说。

    “那当然了,我还没那么自恋,”冯斯低头看了一眼越来越有活力的巨鼠,“看来我们的这位鼠王,绝不仅仅是老鼠的头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