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人谓我恋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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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菀始终记得她与萧寻戏剧化的初见。

    那是厉娅从云南回北京的前一天,刚拿到一笔稿费的孙菀买了好几袋鱼干去老校区喂猫。

    A大老校区位于学校西侧,学校搬迁后,校方便将那边的老房子拆了,打算将地皮以高价卖给某个制药集团,此举却遭到全校师生强烈抵制,校方不得不将此事搁浅。

    这两年,由于疏于监管,老校区那边徒留满目榛荒。因为荒凉阴森,且地处偏远,新区的学生很少往那边走。孙菀有一次偶然散步路过那边,竟发现了一个奇趣的新生界:不知道哪里来的一群野猫在那边做了窝。这些猫不认生,见到她非但不闪避,有的还会腆着脸蹭过来,用脑袋摩挲她的裤脚讨要吃的。

    孙菀便经常拿些香肠、火腿、剩饭绕道过来喂猫。一来二去的,她和这里的猫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这天,她刚走到西区的一个废花圃,就看见一个年轻男人蹲在地上掰一只白色猫咪的嘴巴。那只白猫还小,最近刚加入“蹭饭大军”,因毛色纯白倍受孙菀喜爱,现在它正喵呜喵呜地惨叫不已。

    孙菀呆立在原地,她想起各大论坛正传得沸沸扬扬的虐猫事件,不禁又惊又怒,她没想到A大里竟然也有这种丧心病狂的变态。怒火中烧的她遍寻武器不得,索性脱下自己的中跟凉鞋,蹑手蹑脚地摸到他背后,对准他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

    那“变态”随即啊了一声,下意识一松手,那只小白猫便趁机逃脱了,一溜烟躲进了一堆木板下。

    “你干什么。”

    那“变态”一手捂着头回身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怒视着孙菀。他生得高挑劲瘦,五官英气俊朗,线条利落的脸上透着好看的健康色,居然长得副正气凛然、傲骨铮铮的模样!

    孙菀被他的气势压得腿软,白着脸想,自己居然在这么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惹怒了一个变态,搞不好被掐死都有可能。她不免有些害怕,手忙脚乱地套上凉鞋准备逃跑,脚还没迈开,手腕已经被他紧紧拽住了。

    孙菀脊背一僵,心一阵狂跳,一边挣扎,一边睨着那“变态”说:“你想干什么。”

    “变态”挑着眉,一脸愠怒地反问:“我还想问你,你想干什么?干什么平白无故打人。”

    孙菀怕归怕,但自认为站在正义一方,也不愿意太露怯,将心一横,一口气骂道:“人家小猫不过是饿了找你要点吃的,你不给就算了,还虐待它们,还有没有人性啊?你还好意思穿着咱A大的文化衫,我看你就是一披着人皮的禽兽!”

    那“禽兽”不知是被气晕了还是被她的连珠炮震住了,带着三分余怒七分错愕地盯着她,良久,他紧紧箍在她手腕上的手才松开,冷冰冰地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虐待它了?刚才那只猫喉咙里卡了根骨头,在地上疼得直打滚,恰巧被我碰到,我是在帮它!”

    说着,他在她眼前摊开右手,孙菀定睛一看,手上果然有一根颇粗的骨头。她顿时窘得连耳根子都红了,扯了下衣摆,支支吾吾道:“我……对不起!我赔你医药费吧!”

    他抿了抿唇,态度冷淡地说:“不用。”

    说完,他扭头便走。

    “喂……”孙菀没来由地叫了他一声,她没想到这件事情就这么摆平了。她虽然没有把他的脑袋敲破,但那一下的力道她是清楚的,足够他疼上三五天。

    那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眼神漠然深邃,不为所动。孙菀也不知道自己叫住他该说些什么,一下子卡了壳,她低着头,局促地用右脚来回在地上画着,样子可怜巴巴的。再抬头时,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孙菀心情复杂地喂完了猫,这才懒懒地回了寝室。

    次日一早,403寝室的女生们就听见走廊外传来一阵拉杆箱滑动的轱辘声。

    正在刷牙的江明珠听到动静,咬着牙刷,冲到门口把门拉开,“娅娅,你终于回来了!”

    她话音刚落,就见穿着条大红吊带裙,满面春风的厉娅扑面而来。

    数日不见,她非但一扫走之前的颓丧,还焕发出了一层惊人的艳光。

    孙菀敏感地发现她的眼睛也变亮了,是那种狐狸见到兔子、兔子见到胡萝卜的亮,还有些水汪汪的。厉娅打开箱子,风含情、水含笑地开始给她们分发礼物。

    孙菀接过她带回来的礼物,开门见山地问:“在丽江有艳遇了吧?速速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厉娅飞了一个媚眼给她,嗲声嗲气地说:“小样……”

    此番看来,她确实是带着爱情回来了。

    马蕊凑上前,不无好奇地问:“什么人这么高段位?几天就把女神变成恋爱中的小白兔了。”

    厉娅居然红了脸,露出一排洁白的小牙齿,含蓄地笑了。

    孙菀她们三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异口同声说了句,“看来是真爱啊!”

    厉娅掩不住笑道:“胡说什么呀,刚认识的普通朋友啦。”

    她们三人还欲再打听,不料这回厉娅的口风很紧,一点密都不泄。她们三个赶着上课,只好带着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悻悻然去上课了。

    下午最后一节课散后,孙菀鬼使神差地又走到了西区那边。

    她怔怔地站在昨日的花圃前,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来。她恍然觉得有,一定是有什么落在了这里,不然她的心里不会那么空。

    在那里徘徊了半个多小时,还是什么都没有等到。她黯然想,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多特别的不期而遇,又要有那么多的失之交臂?如果再也遇不到,那么当初的遇到岂不是一件无聊又残忍的事情?

    眼见金乌西沉,她满心的期待如被放了气的气球般瘪了下去。她失落地笑了笑,转身离去。

    孙菀拖着脚步走到宿舍楼下时,猛地听见有人叫她名字,她抬头往门洞里一看,是厉娅。

    那天夕阳很好,厉娅穿着白色绸面背心和蓝色长裙,披散着夹直的长发,拎着一个精致的白色包,样子清纯得几乎可以掐出水来。

    厉娅路过孙菀时,邪魅一笑,像是在为自己的魅力得意。她来不及和她多说什么,直接越过她,拉开附近泊着的一辆宝马车门,风情万种地将自己塞了进去。

    孙菀暗想,莫非这个宝马男就是厉娅的真爱?她好奇地往那边看去,无奈除了一个坐姿端正的背影,什么也看不见。

    这天上完公共关系课,孙菀一脸疲惫地抱着本子回寝室。

    最近,她忙于给几家杂志写书评,有些不堪重负。因大脑一片混沌,她绕道去校外的KFC买了杯咖啡,又在水果摊上买了点圣女果,一边构思评论,一边心事重重地往宿舍走。

    不料她刚路过学校操场,一道黑影倏地朝她面门袭来,她下意识一避,还是晚了一步,一个篮球结结实实地砸在她脑门上。她仰面摔倒在地,圣女果滚得满地都是,引发周遭一片哄笑。

    她尴尬地撑着地,打算起身,不料踩在一颗圣女果上,脚下一滑,又摔倒在地。

    于是,那阵哄笑声又掀起了新的高潮。

    孙菀本就疲惫不堪,这样连跌两跤,又兼被人耻笑,没来由地有些心灰意冷,见一时站不起来,她索性怔怔地坐在地上。

    这时,一道身影挡在了她眼前,一个满含歉意的清冷男声在她耳边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

    孙菀撇过脸去,不愿搭话。那人歉然地拉住她的手腕,将她扶起来,他看了看她红肿的额头,又将目光落去她脸上,忽然诧异地咦了一声。

    孙菀听出他语气里的异样,抬头看他,对方的脸隐在强光里,辨不分明。于是,她用手在眼前搭起个小凉棚,再一打量才认出来他就是前日那个英雄救猫却被她用高跟鞋敲伤头的男人。

    孙菀意想不到竟会这样撞见他,愣怔地望着他,失了言语。

    他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面色凝重地看着她,片刻才说:“额头破皮了。走,我带你去医务室。”

    说完,他径自迈步往医务室方向走去。

    孙菀自忖没有什么大碍,本想拒绝,脚却先她思想一步朝他的方向迈去。

    两人并肩沉默地走了一阵,孙菀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顿住脚步,“还是算了吧。这点小伤,我自己处理下就好。我敲你一次,你砸我一次,咱俩就算扯平了。”

    他不容她拒绝,简单利落地说:“天热,不认真处理的话会发炎。”

    孙菀见他坚持,只好保持缄默,跟着他继续前行。

    清洗伤口的时候,孙菀疼得直吸气。他在一旁看着,下意识地蹙起了眉,神情有些自责。孙菀见他这个样子,抬手摸了摸额头上的胶布,故作轻松地说:“这报应来得可真快!”

    闻言,他唇角轻轻一扬,“我真不是有意的。”

    孙菀谅解地笑了笑,“其实也没什么。你不用往心里去。”

    处理完伤口,他坚持将孙菀送到了宿舍楼下。短暂的相处,孙菀对他大致有了个新的认识,此人委实是个谦谦君子,却并不温润如玉,倒像是块冷冷的青田石。临别前,他简单介绍了下自己,留了一个宿舍电话给孙菀,直言如果她的伤有什么遗留问题,尽可以打电话找他。

    孙菀将他的姓名、电话存好,朝他挥了挥手后,转身往楼门里走去。爬到二楼时,她情不自禁地走到二楼的窗户前,目送着他清瘦而磊落的背影远去。

    萧寻……孙菀默念着他的名字,这个名字念起来低柔婉转,字面看上去也干净舒服,倒和他本人有几分相似。

    “五·一”刚过,厉娅那位被马蕊、江明珠反复猜想的“真爱”终于浮出了水面。

    厉娅带来好消息,她的男友主动提出请她的室友去后海吃饭。

    消息一出,全寝室无不欢欣雀跃。

    那天晚上,厉娅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停开合着手机。末了,她爬到孙菀的床铺上,将她挤到墙边,却不说话。

    睡得迷迷糊糊的孙菀嘀咕道:“你干吗。”

    半晌,厉娅才压低声音说:“睡不着,觉得自己像在做梦。你相信吗?连我都不相信他是认真的。”

    孙菀被她吵得不行,不耐烦地说:“到底是何方神圣啊?这么扰人清梦。”

    厉娅不答,但即便是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孙菀还是感觉到她笑了,一种无比满足的笑。

    次日下午,孙菀正躲在教室看书,身边的电话忽然响了。

    她接通电话,厉娅忍无可忍地在那边说:“喂,老孙,你怎么回事啊?昨天不是说好五点在宿舍楼下集合,一起去吃饭的吗?你人在哪里。”

    孙菀瞄了眼时间,见已经五点,忙一边收拾书本一边道歉,“哎呀,忘了,马上就到。”

    挂完电话,正欲出门,她忽然想到,既是第一次见面,也不好白扛着张嘴吃人家的,见面的薄礼总是要有的,可是时间仓促,能去哪里买礼物?她目光转了转,落到自己刚从单向街书店淘来的那堆原版书上。

    前日,她路过单向街,见有一批原版书在做特价,那些书制作精美,价格却又不贵,她也没细看,拣合眼缘的封面胡乱挑了一堆。她今日得闲,携了其中几本来教室看,没想到派上了大用场。她随便从里面挑了本还未拆封的书,抱着它匆匆出了教室门,往宿舍楼下赶去。

    走到半道上,厉娅又来电话问她在哪里,让她原地待着别动,他们的车马上就到。

    孙菀只好原地待着,少顷,一辆宝马便从拐弯处开了过来。车子刚停,前后排车门同时打开,厉娅从副驾驶探出头来,朝她招手。

    孙菀因自己的迟到而内疚,连忙上前,弯腰低头钻进后排。

    车里放着舒缓的音乐,凉爽怡人,散发着淡淡的忍冬香味以及若有若无的烟草气息。乍然嗅到一个陌生男人的气息,孙菀有些拘束,敛着眉眼挤在江明珠身边,暗自琢磨找个机会将书交给厉娅的男朋友。

    然而车里的气氛过于欢快,马蕊不断和江明珠在议论着名车性能,厉娅也和她男友交谈不停,完全没有她送出礼物的空当。

    她摩挲着那本书的封面,怔怔地出着神。坐了好一会儿,她直觉哪里不对劲,顺着直觉抬头往前排一瞥,蓦地就发现车镜里有一双狭长透亮的眼睛正看着自己。她莫名一惊,忙别开眼神,将目光投向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

    车最终停在荷花市场附近的一间中式食府前,该食府所处的位置前接后海的繁华,后接老街巷的清幽,颇有些闹中取静、卓尔不群的意思。

    孙菀先行下了车,站在一边眺望远处湖面上的荷花。

    厉娅男友泊好车后,关上车门,从容朝她们这边走来。

    “卓少,我们宿舍的朋友都来齐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马蕊,这位叫江明珠,都是善解人意的江西姑娘。”厉娅声音甜美地介绍着。

    待到他走近,厉娅挽住孙菀的手臂,笑吟吟地说:“这个你见过,她叫孙菀。孙菀,这是……卓少,卓临城。”

    孙菀抬眼朝他看去,一眼之下,不禁愣住了。她看看他,又看看厉娅,没想到厉娅的新男友竟是万乘的老板——那个卓姓男人。

    卓临城似乎对她的名字很感兴趣,“孙莞?莞尔一笑的莞。”

    “不是,是草字头……加个……”厉娅一时有些语塞。

    卓临城倒先她一步反应过来,“哦……‘菀彼桑柔’的菀。”

    孙菀心轻轻动了下,她的名字取自那句“菀彼桑柔,其下侯旬”,孙大成取这个名字,是希望她性情温柔,一生繁茂长旺,如蒙庇护。小时候,孙大成经常将她抱在膝上,教她念这句话。如今冷不丁地听到一个陌生人提到这句话,她竟生出了些恍惚感。

    她正自出神,不期眼前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

    她讶然地望着他,毫无心理预期的她伸出手,指尖略微搭上他的右手,只一碰就准备往回缩,不料他却反手将她整只手牢牢握在手心里。孙菀惊了一下,下意识地往回抽手,他的手再紧了紧,没有让她退却。

    他微垂着眼帘看她,“又见面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在正常状态下看他,此刻,他含笑的凤目里隐隐漾着些让她不自在的桃花色,他的唇生得很薄,似笑非笑时带着点玩世不恭的意味,分明是有些风流的长相,却又因线条利落的下巴、直挺的鼻梁,平添正气。

    孙菀附和了一句,“是啊,又见面了”,连忙将手抽回,将手里的书双手递给他,“一个小礼物,是我的心意,谢谢你的招待。”

    他接过书,扫了眼书名,先是一怔,继而看向她忍俊不禁道:“好特别的见面礼!”

    孙菀有些纳罕,不就是一本书吗?哪里来的特别?她也没往心里去,客套一笑,撇开眼神。

    厉娅推了下孙菀,“跟谁学得这么客气了。”

    卓临城将书放回车里,这才带着四个女孩进了那家食府。

    穿着素色旗袍的咨客见了卓临城,忙殷勤地将他们往三楼引,绕过回廊和雅间,将他们带到最西头的大包厢里。

    一进门,阵阵荷香就扑鼻而来,孙菀她们打眼一看,只见这包厢的六扇窗下刚好临着后海的荷花淀子,满眼是接天的碧色,以及风姿绰约的两色荷花。

    江明珠拽着马蕊跑到窗户前,“好香好漂亮啊!蕊蕊,很像里的画面,有没有。”

    话虽然不是对孙菀说的,孙菀却深以为然,不着痕迹地看了眼卓临城,暗想,这还真是个懂生活的人。她莫名对他添了几分好感,也为厉娅找到如此极品而庆幸。

    落座后,几人照例将菜单推诿了一番,最终还是落回了卓临城手里,他慢条斯理地将菜单翻了一遍,点了数道招牌菜。厉娅一边眉飞色舞地和马蕊她们聊着天,一边插话,“卓少,不用点太多菜,我们吃得都不多,别浪费了。”

    卓临城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本暗红牛皮菜单上,他微微蹙着眉,好似有些拿不定再添些什么。片刻后,他忽然侧过脸,向孙菀问道:“还想要吃点什么。”

    语气温柔熟稔,倒像彼此是多年旧识,正啜着龙井的孙菀险些没呛着,“我随便,看她们的意思。”

    卓临城点点头,将菜单翻了一页,指着单子上的一道菜问:“这个怎么样。”

    孙菀有些诧异:这人是个瞎子吗,他俩明明离得那么远,她怎么看得清他指的是什么?

    见他丝毫没有把菜单移到这一边的服务精神,她不得不侧过身子,靠近他飞快往菜单上看了一眼说:“蛮好。”

    卓临城便将这道茶香虾点了,顺带把菜单推到厉娅面前。

    上菜后,她们在卓临城的介绍下举箸将每例菜都尝了下,还未等主食上来,都已经七分饱了。

    此时正好是日落前的摄影黄金时刻,厉娅她们纷纷掏出手机,跑到窗前拍起荷花来。等到把荷花拍够,她们又闹腾着互相拍人物,不是卷着珠帘扮古典美人,就是倚着窗户装忧郁,唧唧喳喳,笑成一团。

    孙菀素来不喜欢拍照,又因手机寒酸,不配备摄影功能,所以老老实实坐在桌子前喝着蟹黄豆腐汤。

    卓临城自然不肯去凑女孩子的热闹,又和孙菀说不上话,于是坐在席间,专注地玩着手机。

    厉娅拍完一系列照片后,回头见孙菀还在吃,非常不屑地对她做了个口型:吃货!

    孙菀也觉得对着满桌残羹冷炙下手很无趣,只好把目光放在那碟夏威夷坚果上。她捻起一个坚果,持着开果器一夹,只听啪嗒一声,那粒坚果宁死不屈地从开果器中滚落到地板上。她不便再出丑,只好假借去卫生间,离席而去。

    她一个人沿着长长的走廊,从西走到东边的窗户前,倚窗看着外面斑斓的灯火,以及幽暗的水面。远处有人弹着吉他唱民谣,干净忧伤的歌声渡水而来,听在耳朵里别有缥缈空虚之感。

    她很享受这一刻的孤独,以至于很想这样一直站下去。不知道过了多久,眼见天光收尽,算着是时候散场了,她才懒懒站直身体,返身往包厢里走。

    推门而入时,且笑且闹的三个女孩仍围在窗前,带着点余兴,不甘地拍着夜景。

    她只能耐着性子返回席间,坐下继续等。不料人刚在桌前坐定,她的目光就被面前数枚剥好的坚果所吸引。

    她拈起一枚白生生的果肉,神色复杂地朝卓临城那边看去。感应到她的目光,他抬起头,朝她淡淡一笑,那笑再无旁的意味,倒像是个体恤小孩的邻家哥哥。

    一顿饭吃完,自是宾主尽欢,卓临城将她们四人送到寝室楼下,拍了拍厉娅的肩膀,然后告辞离开。

    目送着他的车子离开,马蕊和江明珠围着厉娅,一下子爆炸开来,“天哪,你从哪里找到这么帅的男人的。”

    厉娅有些自矜地笑了笑,“上次和老孙去一个私人会所玩,把包落在了那里。我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人接,以为找不回来了。到了云南后,我闲得无聊,又用公话打了下老号码,电话居然通了。接电话的人就是他。他说包一直存在他那里,让我随时找时间去拿。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给他打电话聊天,这样一来二去的就熟了。”

    江明珠捧着脸,无比艳羡地说:“我也要找个有帅哥出没的地方丢包!”

    马蕊白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个笑话吧。我们学院有个师姐做了有钱人的二奶后,进了一个特别牛的单位。我们班有个女生很艳羡,老嚷着她也要去当二奶。咱班班长听到后,瞄了她一眼说:‘你当不了二奶。因为你二是二了,但是没有奶。’”

    江明珠听出她话里的意思,气得直拍她,“你嘴不那么毒会死啊!”

    马蕊坏笑着说:“这个笑话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掂量清楚自己的资本。美女丢包,会有人保管,咱们丢包,那是丢一个少一个,丢一对少一双,别乱幻想了。”

    一席话说完,几个女孩一并笑得花枝乱颤。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厉娅忽然静了下来,特别敏感地强调了一句,“我和卓少是正在交往的男女朋友,不是那种关系。”

    此言一出,她冷不防地又觉得自己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大好的心情骤然凋落了下去。

    其余三人也顿觉尴尬,都噤了声。厉娅阴着脸,撇下她们,快步往楼洞里走去。

    当晚,厉娅再度失眠。她和上次一样,爬到孙菀的床铺上睡下,幽幽贴着她的耳朵叹息道:“老孙,我很怕。”

    孙菀在黑暗里睁着双眼,半晌才问:“怕什么。”

    “我忽然不知道自己和卓少到底是什么关系了。男女朋友吗?他从没说过他爱我、喜欢我,连主动牵我的时候都很少有。如果不是男女朋友,他为什么又对我有求必应,热情周到,甚至要求见你们。”

    她将头埋在孙菀的肩膀上,酸楚地说:“我有些糊涂了,是不是投入得太快了?快到还没看清他的心,就一头栽进去了。”

    孙菀仿佛被她的伤感传染,出神地想着,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吧,让人生忧、生怖,不得自在的爱情。她的眼前浮现出一张清瘦漠然的脸,不期然地,有那么一瞬间落寞。

    她也是怕的,她怕再也见不到他。

    临近期末,A大各大院系都开始给学生画考试大纲。

    胸有成竹的孙菀逃掉了所有画题课,只在邓论画题那天,去了大阶梯教室。

    对这种理论课,孙菀的应考攻略就是考前背大纲,然后开足火力猛攻几套真题,最后高分过关。她用这种方法高分通过毛概、马哲后,又打算依葫芦画瓢地对付邓论。

    到了大阶梯教室后,孙菀在后排挑了地方,将邓论书一摊,埋头看起新买的小说来。

    正看得入神时,一道清冷有礼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同学,这儿没人吧。”

    孙菀看书时最讨厌被打扰,所以着意挑了最空旷的一排,见有人要坐过来,她抬起头来,“这边有……”

    刚一抬头,一张她意想不到的脸映入眼底,她几乎疑心自己是在做梦,“空位……”

    来人正是萧寻。

    孙菀上下打量他,他怎么看都不像是大一的新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莫非他这门邓论一直挂到现在还没过?他看上去也不像这么弱啊!

    萧寻嘴角一动,算是笑过,躬身在她身边坐下,轻手轻脚地从背包里拿出教材和眼镜盒。

    孙菀有些心神不宁地看看别的地方,见别的横排都比她这排人多,他选择这里倒在情理之中。只是他难道不知陌生人间有个一米二的安全距离之说?那么多空座,他偏选她的旁边,很难不让她想入非非吧?

    孙菀沉默地装了会儿娴静淑女,觉得自己这样心浮气躁有点太失水准,忙收敛了心神,垂下头继续看小说。

    萧寻自进门后就很认真地在听课,一边听一边在教材上画着重点。大约觉得孙菀太不用功,他间歇地瞟了她几眼,欲言又止。这点小动静自然没有逃出孙菀的余光,她也理直气壮地趁他做笔记时瞟了回去。不得不承认,他是孙菀见过的把眼镜戴得最好看的男人,认真沉着的眼神、紧抿的唇线,无不透着认真男人的魅力。

    孙菀为自己不良的意识形态脸红,忙收回眼神,快速翻了几页小说。

    这时,萧寻忽然停下笔问:“你怎么不画题。”

    孙菀没料到他居然会主动和她说话,有些结巴地说:“我……回去抄下别人的……”

    他轻轻摇了下头,透明镜片下的双眼里似乎闪过一丝笑意。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孙菀连忙收拾了书本,打算移到厉娅她们那边去,不料人刚起身,萧寻却朝她伸出手,“把你的书给我。”

    “啊?”孙菀十分惊讶,却手不听心地将教材奉上,复又坐下。

    他将她的书翻看了几页,见全是白的,便问:“不怕挂科。”

    “按照老师画的题背几天,应该不会挂的。”

    萧寻似觉好笑,却没有多话,提笔在她的教材上画了起来,“应该?你了解台上那个教授吗?每年的邓论题都是他出的,他有个恶趣味,就是从来不考自己画过的题。”

    孙菀低低啊了一声,瞟了眼那个老教授,“怎么这么阴险。”

    他哗哗地翻着书,下笔如飞地在书上画线,“你记一下,这里每年都会考……这个地方可能会出一道大题……他最喜欢在这几个地方出论述题。”

    说着,他又利落地在空白处分点做简单的论述。孙菀出神地盯着他的手,他的指节长而瘦硬,像根根竹节,显然不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他的字亦如他其人般清瘦,却苍劲有力。

    孙菀见他说得笃定,心里那点促狭劲儿又起来了,笑问:“这么了解他,你该不是一路挂到今年,挂出经验来了吧。”

    萧寻的笔顿了一下,嘴角一翘,“你或者可以理解为这是优等生的洞察力。”

    孙菀望着他的侧颜,哑然失笑。

    刚一下课,厉娅和江明珠就把孙菀堵在了西讲学堂外。厉娅似笑非笑地问:“你喜欢刚才那个男的。”

    孙菀的脸腾地红了,她故作严肃地装傻,“哪个。”

    “就是和你坐一起的那个。别想瞒我,我坐在后面都看到了,你偷看了人家五次。”厉娅眼波一转,笑得很妖媚。

    “瞎说。”孙菀色厉内荏。

    江明珠“为虎作伥”道:“你就老实交代了吧,我们都看见了,你对人家笑得那么灿烂,还说不是有意思。”

    “笑笑怎么了?”孙菀咬了下嘴唇,躲开她们,继续往前走。

    厉娅对江明珠使了个眼色,慢悠悠地跟在她身后,笑问:“难道你不想知道他偷看了你几次?我们可是帮你数着的!”

    闻言,孙菀顿住脚步,又往前走了几步,最终还是转身气势汹汹地走到厉娅面前,黑着脸问:“几次。”

    厉娅露出一个“果不其然”的笑容,比画了个“六”。

    孙菀的心跳漏了一拍,不自禁有些脸红。

    江明珠跳上前挽住她的胳膊,“他是谁啊?长得好帅呀!说出来,我们帮你参谋参谋。”

    孙菀低头沉吟片刻,“只知道他是金融系的,叫萧寻。”

    “天!”江明珠咋舌,“他啊!我看你还是算了,出名的难搞。我们院有个大三的学姐为他寻死觅活了好久,他连正眼也不看人家一下!”

    孙菀心紧了紧,有些滞重地哦了一声。

    江明珠倒比孙菀更了解萧寻一些,“他是01届的高考状元,大一就申请到‘海外研修奖学金’,在美国待了一年。我们院那个学姐也是那批拿奖学金去美国的精英,人家长得不要太漂亮,家境不要太好,追的人不要太多哦,可就是我们学姐那样的,倒追了他两年都没追到。我看你还是趁早打消这念头吧……而且,据我那个因爱生恨的学姐讲,他家特别特别穷!”

    孙菀收起脸上的笑意,垂下头自顾自地往前走。

    厉娅快步追上她,“老孙,我们是为你好。你从珠珠的话里难道听不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你我更加清楚自己要什么。这种目的明确的人,我劝你不要碰。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也对你有意思,但是他下学期就大四了,以他目前的条件申请个全额留学奖金跟玩儿一样,回头他一出国,你们还能有什么未来。”

    孙菀莫名有些懊恼,脚步越走越快。

    厉娅伸手抓住她,“孙菀,你站住!敢情我们说了这么多,你其实一句话都没听进去?你平时那么精明的人,怎么在大是大非上这么糊涂。”

    孙菀挣开她的手,针锋相对道:“我没你说的那么精明,但也没你想的那么糊涂!”

    厉娅不怒反笑,仰起尖尖的小脸说:“那你说说,女人一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要有幸福的未来。这个未来不是靠你摆地摊,靠你去哪家公司打工就能挣到的,而是要跟对男人。打个比方,小凤仙当年要是跟一个贩夫走卒,扫黄就被扫走了;但人家跟了蔡锷大将军,不但一世烟花无碍,末了还流芳百世;若她要跟了华盛顿,当的可就是国母。话说到这里了,你自己想清楚是不是要跟一个毫无根基、前途未卜的男人!”

    厉娅说的每个字都像颗小石头砸在孙菀心上,痛倒是其次,关键是耻辱,她觉得自己像正在受石刑的伊拉克少女。这种痛与耻辱的感觉更加让她意识到,她在乎那个男人,厌恶别人这样轻贱他。她重重合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厉娅不再追她,轻声说了一句:“你别不爱听,以后你就知道痛了。”

    那次大课后,孙菀又见过萧寻两次。一次是在去图书馆的路上,他和一个男生并肩谈论着什么朝她迎面走来。他俩几乎是同时发现彼此,视线相对的一瞬,居然都愣在原地。孙菀定定地看着他,明明不过几秒钟,她却觉得整个世界有那么一瞬的凝滞。最后,她还是先他一步收回眼神,同他们错身而过。

    孙菀第二次见到萧寻,是在结束最后一门期末考试的那个傍晚。

    那个傍晚,孙菀带了一大包丰富的食物去了西区。她刚在地上摊上鱼片、牛肉干,几只躲在草丛里张望的猫就嗖地钻了出来。她心爱的那只白猫见了孙菀,喵的一声扑进了她怀里。孙菀被它撞得往后晃了一下,笑着摸着它的头,“小白,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她走到一旁打开一个饭盒,里面装着中午就打好的油胴鱼。白猫在她怀里蹭了几下,将头埋进饭盒里,优雅地吃了起来。

    它将一条鱼啃完,犹未餍足地舔舔嘴,朝着孙菀喵喵叫着。孙菀含笑看着,抱起它帮它挠脖子,忽然,它警觉地转动了一下耳朵,挣开孙菀的拥抱往干道上蹿去,孙菀愕然回头看去,只见它噌地跳到一个人脚下,温顺而亲热地围着他撒欢,逗得来人一阵轻笑。

    “是你啊。”孙菀的心怦地跳了一下。她缓缓收回眼神,在一堆木椽子上坐下。

    萧寻弯腰抱起那只白猫,挨着孙菀坐了下来。

    这猫跟他很亲近,不时用小爪子轻轻地拍他的手心,或是用头蹭着他的手,尽情地撒欢,他被它的可爱模样逗得轻笑出声。

    孙菀看着眼前和谐的一猫一人,心里莫名地温暖。她从包里翻了一根火腿出来递给他,他看了她一眼接过,剥开逗弄起小猫来。

    随着日头沉坠,周遭气温也渐渐降了下来,四野里居然起了风,暴晒了一整天的草木和夏花的馥郁清香在微风里颇为袭人,夹杂着淡淡的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香气。

    两个人算不得深交,但是这样并肩默坐,一起逗弄小猫的情形,又熟稔得好像一对凡俗的情侣。孙菀半垂着眼睛,为这个联想怦然心动,但念及再有一年他就毕业了,又莫名地怅然。

    最后还是孙菀率先打破沉默,“谢谢你啊……上次你画的题大多都考了。要不是你,这次我可能会挂科。”

    他没有看她,微微笑了一下,“举手之劳而已。”

    “你的举手之劳,对我来说却是帮了个大忙。”孙菀身心略有些舒展,她双手抱膝,下巴抵着膝盖说:“等到明年奖学金到手,我请你吃饭吧。不过……我怕到时候请不动你啊。”

    “怎么会?”萧寻边说着,边将猫放下。

    “像你这样的优等生,”孙菀故意把“优等生”三个字咬得很重,“难道不打算全力为出国做准备。”

    萧寻低下头,出了好一会儿神说:“以前有过这个打算,不过,现在已经打消这个念头了。”

    “为什么?”孙菀既惊喜,又为他遗憾。像他这种优秀却无根基的人,在国内的大环境下发展,其实谈不上前途开阔,但如果能从国外学成归来,选择就会多很多。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放弃出国深造。

    他双眼微微眯了眯,深吸一口气说:“理想很重要,但慢慢地你会发现,它确实只能够拿来想想。”

    孙菀被他说得有些沉重,“你不像是意志消沉的人啊,怎么能还没试过就放弃?何况,我听说你的GRE过了700,逻辑加数学过了1500,也有国际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请个名校MSF项目应该不难吧。”

    孙菀反倒比他本人更加激动起来,“如果是在工作经验上有硬伤,明年还有一年,你完全可以找家好的单位实习。”

    萧寻却未正面回答,侧身看住她问:“你很希望我出国吗。”

    孙菀回望着他的眼睛,矛盾地说:“我……我怕你会有遗憾。”

    “无论怎么取舍,人生或多或少都会有遗憾吧。”萧寻的情绪低落了下去。

    孙菀见他这样,忙转移话题,“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是哪里人呢。”

    “我是陕西人。”

    孙菀眼睛骤然一亮,“你家是在西安吗。”

    “怎么啦。”

    “我和我爸爸都特别喜欢西安。”

    “为什么。”

    “那可是十三朝古都!我和我爸都特别喜欢唐朝,所以爱屋及乌地喜欢西安。我一直想去那边看看,想去古城墙看夕阳,想听人在大明宫遗址吹埙,想去华清池泡温泉,还想去骊山追忆下阿房宫当年的气势。”说到激动处,孙菀差点没给他背上几句《阿房宫赋》,“我听人说,那边遍地都是秦砖汉瓦,你们小时候都是抱着汉罐过家家的。这是真的吗。”

    萧寻忍俊不禁,“我不是西安人,我是咸阳渭城人。”

    “‘渭城朝雨浥轻尘’里面的那个渭城。”

    “嗯。在唐代,渭城确实处在长安辖下的。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好在,我家离西安只有半小时车程。你这么喜欢西安,什么时候去那边旅游可以告诉我,我带你好好玩一遍。”

    “当真吗?”孙菀眼中波光一转,“把你西安的手机号告诉我,我没准过几天就去。”

    萧寻爽快地给她报了一串号码,却并没有把她的玩笑之词放在心上。他哪里能料到,没过多少天,孙菀真的以一副很狼狈的样子出现在了西安。